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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復活期第五主日
 

約翰福音 13:31-35

經文背景是耶穌與門徒共晋「最後晚餐」,為門徒洗腳、設立聖餐、預言自己將會被出賣之後,猶大離席,耶穌開始「離別講論」。本主日福音經課是「離別講論」的首個部分,其餘是聖靈及其工作、葡萄樹與枝子、預言門徒受逼迫。有些聖經學者認為,這段離別講論與舊約申命記32章45節至33章29節記載摩西離世前對以色列人的講論有不少相似之處。惟最大分別是耶穌離去後,祈求天父賜予聖靈指引門徒往後在世的路,而他亦會再次回到世上。
31猶大出去後,耶穌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上帝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32如果上帝因人子得了榮耀,上帝也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立刻榮耀他。
猶大出賣耶穌代表主已經開始走向十架受苦之路,也是榮耀之路。耶穌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是否表示他榮耀的時刻現在才是開始呢?實是不然,因為當希臘人去見耶穌時(約12章20-23節1),已經是他榮耀的起點。猶大出賣耶穌這個舉動,只是啟動耶穌得榮耀的旅程——主基督被釘在十架上、被舉起、被埋葬,復活及升天。
而人子基督得榮耀之時,天父的榮耀也同時顯明出來,因為人子成全天父所交付的使命(約17章4節2),順服天父的救世工程(受難、復活、升天)。同樣地,子的榮耀在於他遵行父的旨意,透過犧牲、復活,再次回歸父那裏,使他享受自創世以來就同有的榮耀(約17章5節3)。
33孩子們!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不多了;你們會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現在也照樣對你們說。
耶穌以「孩子們」稱呼門徒絕無謹有,此處是福音書中的唯一出處。這個稱呼代表着愛與關切,於耶穌離別之時用上此稱呼,想必突顯囑咐門徒之情切。亦因為這份親密的關係,才會導致若耶穌不在時,門徒會找他。
耶穌說:「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不多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也是耶穌曾經對猶太人說過的話(約7章33節;8章21節4),當時的猶太人感到困惑,現在的門徒聽到之後亦一樣不明耶穌所指。
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35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得耶和華上帝拯救他們,並於西奈山下立約,上帝頒布了律法予以民,故此他們有責任按着律法與典章行事(利19章17-18、33-345)。現在,耶穌基督要頒布新的命令予門徒,有別於舊約所講愛人/鄰舍如同自己,這種單向式的行事方法,而是有更高的要求與標準,由單向提升至雙向的「彼此相愛」。
命令比勸告、榜樣等要求更為嚴格,作為基督的門徒,我們都以基督徒的身份在世上見證他。「彼此相愛」是他的命令,而不是他苦口婆心的告誡。我們是否會因上帝的恩典與拯救漸漸讓我們淡忘他對我們也有管教、嚴厲的部分呢?要做到彼此相愛,相信對於大部分教內的信徒也是不容易完成的試煉與挑戰,特別當教會內仍然有不少人杖着領洗年日的長短、擔當事奉崗位的資歷等等,帶着屬靈的驕傲評斷他人時,就更顯困難。但假若教會裏每一員,無論有着怎樣的身份角色,也可以帶着互相敬重、謙虛,一起籌劃教會的活動,推動不同的事工發展,相信能夠做到基督命令我們「彼此相愛」就變得輕省,因為一切的愛也源於基督的寬恕與赦免,我們能夠得到無盡恩典也因為基督的犧牲與復活。那樣,能夠實踐「我們愛也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相信已跨進一大步。今天的你我是否接受基督的「命令」—「彼此相愛」?
註:
1. 那時,上來過節禮拜的人中,有幾個希臘人。他們來見加利利的伯賽大人腓力,請求他說:「先生,我們想見耶穌。」腓力去告訴安得烈,然後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訴耶穌。耶穌回答他們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2.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交給我做的工作,我已完成了。
3. 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在你面前得榮耀,就是在未有世界以前,我同你享有的榮耀。
4. 於是耶穌說:「我跟你們在一起的時候不會太久了,我要回到那差我來的那裏去。(7:33)
於是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去了,你們會找我,而你們會死在自己的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8:21)
5. 「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承擔罪過。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你要愛鄰如己。我是耶和華。(利19:17-18)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的地上和你同住,不可欺負他。寄居在你們那裏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利19: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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