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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三主日
 

路加福音 14:25-33

本主日的福音經課記載耶穌基督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與跟隨着他的群眾所說的話。經文提及三次不能作耶穌基督的門徒,分別是路14:26、27和33。耶穌清楚地談到了有哪一種人不能做他門徒:「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14:33) 這段說話之前, 路加福音記載耶穌講述有關天國的事時,用了擺設筵席的比喻(14:15-23)。 雖然有人大擺筵席,並且打發僕人去邀請眾人來宴會,但是人們都會用不同的理由拒絕邀請。最後,安排宴會的主人命令僕人去 到大街小巷邀請所有人來,「 坐滿我的屋子」。(路14:23) 比喻形容來到上帝面前就像接受邀請。(路加福音14:16-24)
本主日經課指出,作為耶穌基督的門徒和追隨者,不僅僅是接受邀請,也有生命的代價。「無論甚麼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14:26-27)在生活的每一個領域,人們很容易受到世界的價值觀而強調計算成本。耶穌在世的時代,也有人會計算作為耶穌的追隨者有怎麼得益及需要付出的代價。
如果能夠好像之前比喻中接受宴會邀請那麼簡單,那麼作為追隨耶穌的人所付出的代價將會是十分的微小。當然,「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上帝的恩典就像宴客者那樣慷慨, 白白的賜給我們。福音經課中,耶穌並不是要求門徒做任何事方能得到拯救,重點是要追隨者在接受福音之後生命有着完全的改變,能夠全心全意愛上帝。人如果能夠愛看不見的上帝,不能不會愛他能夠看見的弟兄姊妹。(約翰一書4:20)「愛上帝的,也要愛弟兄;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約翰一書4:21)
耶穌在路加福音14:25-33中從建設和軍事的角度給出了兩個例子,說明評估所有事實以在仔細思考、考慮和辨別之後做出明智決定的重要性。從屬靈的角度來看,這有助於確保我們的救恩決定是明智的、真實的,並建立在適當的神學基礎之上。跟隨耶穌基督並非沒有考驗和迫害,這就是為甚麼耶穌警告我們在決定跟隨他之前要計算代價。這意味着我們必須重新調整生活的優先,生命也要與聖經的教導保持一致。因此,我們不僅僅是自稱的基督徒,而是無論是我們所愛的人、我們的財務、我們的時間、我們的安全還是我們的生命,我們都能效法基督,以天國的事為念。
基督徒必須認真對待自己的信仰,在知識、理解、應用和捍衛上帝的話語方面好好裝備自己。「只要心裏奉主基督為聖,尊他為主。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理由,要隨時準備答覆;不過,要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彼得前書3:15-16)讓我們能夠靠着上帝所賜的恩典全心全意跟隨基督,作忠心的門徒,為主作生命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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