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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七主日
 

路加福音 17:5-10

從路加福音的內容,由9章51節:「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他決定面向耶路撒冷走去」起,耶穌在朝向耶路撒冷的旅程上,對門徒職事作出教導,而從 15章1節起:「許多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至17章31節這個大段落中,耶穌講論一連串的主題:在15章中的三個比喻—「悔改」或是「失喪的被尋回」,16章1-14 節—門徒的責任和忠心, 16章15-18節—專心一意地事奉上帝,不要事奉瑪門,16章19-31節—憐憫的重要,而17章1-10節是向門徒說的,接續而來17章11-21節是對法利賽人說的,有關末世來臨的講論,而最後,17章22-31節的亦是向門徒說的,談及人子來的時候。
從經文的內容看到17章1-10節可以視作一個單元,是緊接上主日「拉撒路與財主」的比喻,面對財主所承受永遠的刑罰帶來的重壓,耶穌以四句的宣講向門徒作出教導。在1-4節中耶穌說出基督徒生命的特徵,一方面警告他們不可以成為初信者的絆腳石,使他們跌倒;另一方面,就是一種毫無條件的寬恕。然而,耶穌強調這種寬恕乃是建基於我們的信仰,亦即是我們和上主的關係。因此,今天的經課是耶穌的第三和第四句講論,可以分成以下的兩個段落:
(i) 5-6 節第三句:信仰的本質和力量,暗示門徒沒有信心
(ii) 7-10節第四句:信仰的意義,認識信徒的真正身份
甲、7-9節:一個僕人本分的比喻
乙、10節:對門徒的意義
5-6節是以使徒向耶穌祈求更多信心作開始—使徒對主說:「請加增我們的信心。」是門徒對耶穌在3-4節中要求他們對那些令人跌倒的人無條件和無底線的寬恕,使到門徒感到困惑和感到已超越他們的能力,而向耶穌作出呼求;這裏,路加福音描述耶穌是用一個非常嚴謹的態度去回應使徒的呼求,用了「使徒」去稱呼他們,而亦用了「主」去描述耶穌,耶穌指出他們並不是沒有信心,而是不察覺到,甚至很少的信心,就如芥菜種,亦有很大的潛力,甚至可以把一棵無花果樹移到海中。耶穌強調惟有靠信心才能活出信徒的生命,去寬恕和接納,而這信心不是以數量去衡量,才足夠去活出信徒的本分,乃是建基我們對信心的本質的認識。
在7-10節,耶穌就以一個比喻去說明這個課題,信心是建立門徒如何和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就如一個僕人和主人的關係;耶穌在比喻中接連提出三條問題,而答案都是「不可能」,當中帶出一個主題:「遵行/聽從」(第6節),這裏強調了僕人的角色和責任,門徒能活出信仰,完全因清楚明白自己的身份和責任,即是因為我們認識自己的身份時,就會毫無保留地去服侍主人(上帝),做他所指派的工作;而主人對我們的態度乃是出於主人的本質,不是因我們所作的回報,我們不能以我們所作的去換取,甚至期望上帝的賞報,因上帝乃是上帝: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而我們只是無用的僕人,不要懷有一個期望,就是只做部分上帝的誡命,就能換取上帝的欣賞,所有這種心態,都否定我們僕人的身份,反而嘗試用我們的行為去賺取上帝的恩典,就如法利賽人般,慢慢走到自義的境況。
今天,我們會否向上主祈求更多信心?然而,這信心是使我們無條件寬恕在我們身邊願意悔改的人,這是上帝給我們的使命;抑或我們往往只停留在尋求更多信心,去完成我們個人的目標和期望?而路加福音17章1-10節是要我們祈求更多信心,使我們能不會傷害別人,使人跌倒,無條件的寬恕那些曾經傷害我們的人,更能完全順服於上帝的旨意之下,不望酬報地去完成上主給我們的工作。我們是否真誠地在上帝面前,不數算自己的成就,而說我是無用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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