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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大齋期第四主日
 

約翰福音 9:1-41

作者 : 陳榮豐

如果大齋期,是為準領洗者預備心神進入新生。這幾個主日的福音經課,若我們能串連去閱讀,耶穌與幾位不同背景的人物的相遇、對話與觸碰,必然可以讓一群將要領洗的「新葡」對重生、永生、救恩拯救與醫治等課題,有着更立體深切的學習。  

從「猶太人的官、法利賽人尼哥德慕」、到「外邦人、撒瑪利亞的無名無姓婦人」,乃至今天我們認識的這位「猶太人、生來瞎眼的無名瞎子」,及至下主日「耶穌所愛的拉撒路從死裏復活」。這四個人,縱然不同背景、不同遭遇,但卻因遇見耶穌基督而經歷了從黑暗走到光明的重生。

本主日福音經課,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段落:
1. 1-5 節 耶穌因看見一個生來瞎眼的人而與門徒展開的對話。
2. 6-7節 耶穌的醫治,並吩咐瞎子到西羅亞池去洗,瞎子得看見。
3. 8-12節 他的鄰舍看見他眼睛開了,與他展開的對話。
4. 13-17節 瞎子與法利賽人第一次對話。
5. 18-23節 法利賽人不信瞎子生來瞎眼,於是與其父母對話。
6. 24-34節 瞎子與法利賽人第二次對話,並最後瞎子被趕。
7. 35-39節 耶穌找到被趕的瞎子,瞎子「看見」人子。
8. 40-41節 耶穌與法利賽人的對話,法利賽人的「失明/看不見」。

1-5 節,門徒所問的問題「是誰犯了罪」,其實對於猶太人是正常不過,因為對於他們來說,瞎眼與災難的臨到,必然是因人的犯罪或父母犯罪得罪上帝,而招來的結果。然而,耶穌否定瞎子的遭遇是「罪的後果」,而是說:「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

耶穌的這番話,問着我們一個問題: 

在痛苦與災難中,仍能顯出上帝的作為嗎?

痛苦與災難,是上帝的責罰與拒絕?還是也能成為榮耀上帝,讓上帝顯出他的能力與拯救呢?按着經文接續的記載,我們都看見瞎子如何從肉身的看不見到看見,亦從靈性上看不見人子,到最後能看見人子。他生命轉化的故事,仍能使我們看見上帝的大能,以致我們今日亦同樣有信心與盼望地去尋求上主的醫治,開啟我們的眼目,使我們也能在自身或世代的痛苦與災難中,不致迷失、灰心,仍能愈顯主榮。

若我們留意,經文提及整個醫治瞎眼的過程篇幅極小,而耶穌「吐唾在地上並和泥」,有學者認為這有創世故事中,上主以泥土創造人的意味,並且認為在這個和泥,並於西羅池洗滌的經歷,彷彿經歷一次「新」的創造,亦是重生。他的眼睛「看見」了,不單使他看見鄰舍、父母、法利賽人及耶穌,更使他看見耶穌是先知(17節),是上帝差來的(32節),更是人子(38節)。因此,這個神蹟的「看見」不是單單肉眼上看見,更是屬靈上的看見。瞎子的從黑暗到光明,不是單指視力上的從失明到眼睛開了,更是信仰生命中的從黑暗尋見光明。

因此,帶着這個「從失明到看見」的主題,亦即是40至41節,耶穌與法利賽人的對話,來閱讀經文中佔較長篇幅的「法利賽人與以前是瞎子的兩次對話」,我們可以看到約翰福音的作者,刻意營造這樣一個鮮明對比。瞎子的能看見,只需要經歷與耶穌的相遇,遵行他的吩咐(就是到西羅亞池去洗),並且信靠他(38節),瞎子的生命不再一樣,而經歷全然的新生。然而,法利賽人卻因為心硬、怨恨,而提出極多的質疑、辯論與手段,卻到最後或許正如他們所說:「難道我們也失明了嗎?」

面對人子,面對主耶穌基督,他們不但沒有看見,沒有拜他信他,最後更用盡方法設計害他殺他。他們確實是「有眼無珠」的失明人。

那麼,求主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能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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