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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四主日
 

馬太福音 16:21-28

本主日福音經課主要分成二個段落:  (1) 耶穌預言受苦和彼得的回應(16:21-23    (2) 耶穌重新訂立何為使徒的代價(16:24-28)緊接上主日的經課,彼得宣認耶穌為「彌賽亞」之後,從16:21「從那時起」開始,耶穌在地上的工作開展了一個新的階段,耶穌整個的職事是面向耶路撒冷,他預言他將要受苦,這裏是耶穌三個預言受苦的第一次,強調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受苦和被殺,然而,他說明他將會復活,使我們看到在以賽亞書52:13-53:12……因為他傾倒自己的生命,以致於死,也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這個受苦的僕人的形像在耶穌身上活出來,帶出義人受苦而得拯救,就是永遠的生命,就如所羅門智訓2:10-203:1-95:14-15……在世人看來,他們(義人)似乎受了刑罰,然而他們卻滿有永生的希望……」。 然而,門徒似乎一聽到受苦和被殺而驚嚇,不能理解或者聽不到耶穌預言他的復活,代表了永生;彼得就拉着耶穌(16:22),這裏表達彼得和耶穌的親密關係,彼得是想拖着他,不捨得他;聖經用了「責備」這詞去形容彼得的說話,但從原文的意思可以譯作「主啊,求你憐憫,這事絕不能發生」,彼得似乎是祈求上主寬恕耶穌,讓他不需要接受這樣的遭遇,使我們看到彼得心中的彌賽亞,是不會、亦不能得到如此的下場。耶穌正面向耶路撒冷,而彼得拉着他,他轉過來說:「撒但,退到我後邊去」,耶穌強調他才是帶領門徒向前走的領袖,而彼得此刻作了撒旦的工作,成了耶穌信仰的控訴者,挑戰及試探他對上帝的信心。彼得作為教會要建造之上的磐石(16:18),卻成了耶穌的絆腳石。耶穌清楚表明門徒必須跟從他,而這樣才能真正把我們的心思意念完全放在上帝身上「體貼上帝」。在16:24-28中耶穌清楚解釋有關門徒的使命「跟從我」的意思,就是要行耶穌所行的路,在這裏用了背十架,大家會非常之清楚,背十架是一個罪犯背着將要處死自己的刑具行往刑場,亦即是毫無保留地放下自己個人的慾望,不是從人的角度去看事物,使我們看到口頭上的認信是不足夠,而是在現實中實踐出來,是整個人的全部生命;門徒要有正確的態度,把我們的動機放在上帝身上。而在16:25-26,耶穌用一個道理去解釋背十架和捨己的背後原則,說出人一個最基本的生存慾望,「σωζω」就是保守、拯救、不致被傷害的意思,他用一個很弔詭的諺語去表達,拯救和捨去互相並存,得與失的同時;耶穌說明那樣才是最寶貴及永恆,在26節耶穌清楚指向一種最重要和超越的生命,使我們看到詩篇49:7-8中說出物質的生命是有限,而靠物質的擁有是不能跨越人生命的永遠歸宿死亡。在16:27-28耶穌說明那些東西才是有終極的意義,說到一個末後的審判,暗示那些為耶穌賠上生命的人,才能得到一個永恆的生命(所羅門智訓5:15-16);而28節耶穌重申他已把這永恆生命所帶來的國度「就是復活主永恆的榮耀」,在他復活的時刻已使信他的人嘗到這永恆生命的經歷。今天,耶穌仍在向我們提出挑戰,作為信徒,我們惟一能合宜地回應上帝對我們呼召的邀請,就是完全的委身,直至可以捨去自己的生命,當中必然會經歷受苦,而一個只為自己打算的信徒生命,只會帶我們到一個失去生命的境地,成為一個沒有靈性生命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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