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是誰?」是整部約翰福音重中之重。尼哥德慕和耶穌的對話是其中一個例子「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裏來作老師的。」(約3:2)這句話不但表達了尼哥德慕眼中所認識的耶穌,也代表了在他周圍都有不少與他同樣思想的人。從經文中我們看到原本是耶穌和尼哥德慕的個人對話,後來卻從「我」與「你」變成「我們」與「你們」的對話(約3:11-12),足以反映當時猶太人中間確實有像尼哥德慕一樣,心裏相信耶穌,但口裏卻不敢承認耶穌為主。有聖經學者稱他們為「匿名的基督徒」(anonymous Christians)。他們心裏確實相信耶穌是「從上帝那裏來的」,因為見過耶穌所行的神蹟 (約2:23),正如尼哥德慕說:「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2節)然而他們心裏又浮現出一份疑惑:究竟耶穌是不是以色列人一直等待要來的那位像摩西一樣的先知呢?(申18:16-18)所以他們還是把耶穌當成「老師」吧!對於以約翰為首的基督徒群體,這等於把耶穌看成「人」(humanity),還未接納他是上帝的兒子,具有上帝的位格(divinity)。我們不難看到當耶穌說到自己,都會用上「人子」這個稱謂(14節)。「人子」原是猶太人對「自己」的稱呼,即「我」的意思,可是在約翰福音裏,「人子」這個稱謂已不再是一種謙卑的自稱,而是帶有特別的神學意義:耶穌正是舊約先知所預言,那位永遠帶着權柄、榮耀,和國度的審判者 (但7:13-14)。就在這個背景下,耶穌便用上摩西在曠野舉起火蛇的故事(民21:4-9),引證自己正是那位道成了肉身的「人子」。摩西舉蛇的故事本身就是關乎上帝的懲罰與拯救。以色列人在曠野多番激起上帝的怒氣,因為自離開埃及,入曠野,他們便在路上不斷向上帝和摩西發怨言,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上來,使我們死在曠野。」(民21:4-5)上帝因此懲罰他們,直到摩西向上帝禱告,懇求寬恕,上帝才命他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使凡看見的都能存活。火蛇被掛上就成了耶穌用來預言自己將要同樣地被「舉起」(exaltation),但意義卻大有不同。首先,「舉起」所指的是耶穌自己要被掛在十字架這塊木頭上,代表他為救贖而作出的犧牲和所承受的苦難,但卻能「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15節)這永生有別於摩西所造的火蛇,人望見它得存活,這是事實,但都只能使人存活多一點日子,最終還是會面對死亡這個人人都不能逃避的現實。這又正好說明了火蛇本身並沒有拯救的能力,拯救人的只有上帝,而且只有上帝才能賜予生命。耶穌有別於火蛇,他是「道」,是上帝的兒子,因此他具有拯救的能力;他同樣地被「舉起」,掛在十字架上,但卻能使信他的人得「永生」─死亡再不能轄制人。第二、「舉起」所指的,是耶穌要被提至天上,回到上帝榮耀的國度裏(腓2:6-12)。福音書作者運用了這段對話,是要向尼哥德慕等「匿名的基督徒」申明一個事實:耶穌豈是一個人而已?他是那位要來施行審判的「人子」,是成了肉身的「道」,是從上帝那裏被差下來的兒子(16節),他要被提升,返回天父的家裏。約翰福音沒有像其他福音書記載有關耶穌升天的事,卻從經文所蘊含的神學意義中表達了這個意思。還有重要的一點:耶穌說到永生是要給「一切信他的人」。「一切」這個字的原文pas有解作「每一位」(every)或「所有」(all)的意思,因此永生不再是以色列人作為上帝的選民所獨有;得救贖不再是某個種族群體的專利,得救與否取決於人的「信」或「不信」。而「不信」,英文是unbelief,有別於not believe,即「不去相信」,所指的並不是腦筋上的活動,而是對上帝的一種取態。其實「不信」的人同樣認識上帝,與「信」的人同樣知道上帝對他們的召喚,只是前者刻意逃避上帝,選擇不去接納上帝,甚至漠視上帝,行上帝不喜悅的事。約翰福音的序言裏已清楚表明了這種「不信」的取態:「那光是真光……他來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卻不接納他。」(約1:10-11)這解釋了為何耶穌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了。」(18節)定他們罪的不是耶穌;他是本着愛「世人」─原文kosmos是世界─才來到我們中間(16節),不是為要定人的罪,可是「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就定了他們的罪。」(19節)因此定人罪的是人自己,他們認識上帝,但卻漠視上帝的存在,選擇「不信」,罪就因此臨到他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