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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復活期第三主日
 

路加福音 24:36下-48

作者 : 梁麗娥牧師

本主日的路加福音24:36下-48描述了耶穌復活後顯現於門徒眼前的其中一次經歷,這段落的內容與馬太福音28:16-20、馬可福音16:14-18及約翰福音20:19-29都有部分相近的地方,而且其中內容與約翰福音的一段最為接近,這可能是因不同見證人對同一事件分別以不同角度來描述,從而配合每卷福音書的着重點。
路加福音這段落的內容大致可分為兩個主要部份:
(1)路24:36-43 復活的證明
根據24:37描述門徒「驚慌害怕」,因他們以為所見的耶穌是「魂」(原文 可解作「風」或「氣」,在此是「靈體」的意思),可知當時門徒都沒有預計耶穌會復活。在此耶穌採取了三個步驟向門徒提出他復活的證明。
1.1)和門徒談話
耶穌顯現時首先向門徒問安(24:36),以安定他們的心,然後跟他們說話,用以顯示他當時真的存在;他表示看穿了他們的驚惶、不安和疑惑(24:38),並逐步向門徒證明自己的身份。
1.2)向門徒展示自己的手和腳
接耶穌請門徒看他的手和腳,又邀請他們摸他,用以證明他的身體確實地存在於當時的空間,以除去門徒以為他是「魂」的想法。因門徒有「魂無骨無肉」的概念,故當時耶穌若是「有骨有肉」,並在他的手和腳上有被釘的傷痕的話,便顯示出他不是「魂」,而是門徒以前所跟隨、曾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
1.3)食魚
最後耶穌向門徒要求食物,在接過門徒給他的一片烤魚後,他就在他們面前吃了。明顯地耶穌這舉動是要證明他有實在的軀體,好像一般人有肉體活動的機能,從而證明他並不是「魂」,而是靈體一同復活的耶穌。事實上,當昔日耶穌將睚魯的女兒從死裏復活過來之後,他也是吩咐人給她東西吃(8:55)。
這樣看來,復活的耶穌一方面有真實的身體可被觸摸、也會進食,另一方面他又能穿牆過壁,飄忽往來(24:36),不受限於感官時空,如此顯出復活的身體包括了肉身和靈,所以自早期教會開始,已有相信「肉身的復活」。這樣的信念,相信是要提醒我們,今天活的自己是與將來復活的自己是有密切關係的。
(2)路24:44-49 經卷的詮釋及差遣門徒
至於今天經文的下半段,重申耶穌的死和復活應驗了先知的話語,如此總結了耶穌的死和復活的重要性;並且,門徒是因為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他們才能明白聖經,並為耶穌作見證,從而帶出耶穌交付給門徒的使命。路加福音這樣的結束,亦為這福音書的下集──使徒行傳──作出了充足的預備。
今天這經課讓我們藉門徒的經歷,明白信仰是一個歷程,而且在開始之時往往是充滿疑惑和不明白,不過藉上帝的恩典和啟示,人仍然有機會突破障礙而得以在信心上成長,因此,我們也當常存信心為那些對福音有疑惑的人代禱,祈求主開他們的心竅,並且為已走在信仰路上的人禱告,叫各人日漸成長,能為主作美好見證。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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