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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大齋期第二主日
 

馬可福音 8:31-38 (或) 馬可福音 9:2-9

作者 : 鄧翊匡牧師

我們的先哲前賢張綠薌法政牧師在其著作《一脈相傳‧歷代聖者與聖曆》指出,大齋期的第一、二、三主日,是指明「對於信仰的試驗,及需要上帝繼續之協助」(p.83)。踏入大齋期第二主日,選讀的經課是馬可福音八章31至38節,是本書卷第一次耶穌預言自己受難和復活的故事。這段故事,包含耶穌預言受難和復活(31)、耶穌斥責聽了這信息後就「拉他,責備他」的門徒彼得為「撒但」(32-33),以及接耶穌就教導門徒甚麼是「跟從」他(34-38)。現在我們看看在以上三點中如何反思我們「信仰的試驗」和「需要上帝繼續之協助」。
經課一開始描述耶穌預言時話:「從此,他(耶穌)教導他們(門徒)說:……」(31上)。那麼,「從此」於甚麼呢?我們若看看前面的八章27-30節,就是耶穌問門徒「他是誰」,而最後彼得回答了最適當的答案:「基督」。所以,耶穌是以門徒認他為「基督」(意即「救世主」)這大前提下作教導。而他的第一個教導,就是說明「救世主」在世要成就的事:「受苦、被自己信奉同一個宗教的人棄絕、被殺、三日後復活」(31下)。前兩者,彼得和其他門徒尚且明白,因為他們跟耶穌,也見證和感受到這些事情。然而,作為被期待會統治萬民的救世主,下場竟然是「被殺」!所以,彼得就「拉他、責備他」(32)。但彼得對耶穌的急,竟換來耶穌的「斥責」(33上)!斥責彼得甚麼?那是對信徒最嚴厲的責備:被稱為「撒但」—敵對上帝的人!
對於福音書作者的目標讀者群,以及今天的我們,或許會不自覺地同情彼得。彼得不是因為愛耶穌,不忍耶穌被殺而「拉他、責備他」嗎?為何彼得卻換來耶穌最嚴厲的斥責呢?
在此,福音書一針見血地記載了耶穌斥責的理由:「因為你不體會上帝的心意,而是體會人的意思」(33下)。這裏,我們看到「上帝的心意」和「人的意思」的對比。彼得代表「人的意思」。為甚麼彼得對耶穌的急是「人的意思」?那我們要從彼得認耶穌為「基督」開始來看。彼得認耶穌為基督(29),但不接受基督受害、被棄絕和被殺(31),即代表彼得對「基督」的演繹和耶穌的教導有很大的差異。那差異是甚麼?我們不妨將第31節的意思倒轉來說,那可能看到彼得的看法:「人子必須受許多的『福樂』,棄絕反對他的長老、祭司長和文士,並且幹掉他們,長生不死!」彼得作為「救世主」的首徒,若然救世主真的達成以上的事,那麼彼得就會成為新王的帝國裏最高權位的人。因此,除了對耶穌生死的關切外,彼得另一方面亦為到自己的需要而「拉、責備」耶穌。
彼得的想法,其實也是我們「信仰的試驗」。我們往往容易跌入「趨吉避凶」的信仰生活。我們時常希望上帝帶領我們行成功愉快的道路,迴避崎嶇難行的泥路。然而,成功愉快的道路,往往會有撒但的試探;相對崎嶇難行的泥路,人們隨時都記掛和呼喚上主的扶持。筆者並非鼓勵大家要故意行苦,但要時刻警覺避免跌入「因縱樂和戀棧權位而使自己看不見上帝」之路,這正正是彼得在這裏選擇的路。
那麼,甚麼是「上帝的心意」呢?34-38節就是耶穌在這方面的教導。第一,跟從上帝,不可為自己的權力慾、物質慾、情慾而活,反之是「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34)。甚麼是「自己的十字架」?就是我們的「限制」。我們的確有權力慾、物質慾、情慾等等的限制,但並非要透過滿足這些慾望來欺騙自己沒有這些慾望,反之是將這些慾望背起來,走到耶穌前面,承認自己的限制,並且倚靠上主去克勝己身。所以,第35節中話「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就是指「滿足生命的各種慾望」,而當我們這樣做時,就會「喪失生命」。這也呼應第36節的教訓。相反,當我們為耶穌和福音的緣故而「喪失生命」(35下),為上主克勝己身,那麼與上主永遠同在的生命就在我們附近。這就是我們為何「需要上帝繼續之協助」。
最後,福音提醒我們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如果把耶穌和他的教導當作「可恥」,在他往後回來時,也會將我們當作可恥(38)。若從前文後理來看,一個強調權力、財富、剎那愛情的世代,就是「淫亂罪惡」的世代。耶穌的教導,剛剛是和這些東西相反,和主流的生活方式不同。作為信徒,很容易會不知不覺地在別人面前不願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身份。在大齋期,正正讓我們好好反思,我們的信仰生活,有甚麼信仰的試驗,以致我們對自己的信徒生命和身份感到可恥呢?讓我們重新立志,承認自己「需要上帝繼續之協助」,讓上主救贖我們的生命,阿門。
(更正:第2032期經文淺釋中第三段第三行「王上(2:11)」,應為「王下(2:11)」;末段第五行「永亙常在者」,應為「亙古常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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