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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九主日
 

路加福音 18:1-8

作者 : 鄧翊匡牧師

承接上主日福音經課路加福音十七章11-19節耶穌治好十個痲瘋病人的故事,被治好的撒馬利亞人,在難得可以重投自己的生活圈子下,卻冒着可能被同族再次離棄的風險,回頭向本應是「死對頭」的「猶太人」耶穌作感謝,並歸榮耀給上帝,來說出他的得救是因他這份看出真正救主是誰,以致能摒棄世俗規條而認信,而這「信」就是救了他整個生命的教導。今天的福音經課是十八章1-8節「寡婦和法官的比喻」,是耶穌為了要門徒常常禱告(1)而作的教導。這教導,對今天的我們,有甚麼啟示?
這比喻的第一個出場人物,是「某城的一個官」(2)。這個「官」,對上不怕上帝,對下也不尊重人。耶穌形容這位是「不義的官」(6)。這個「義」字,從猶太文化理解,是一份「關係」(中國文化解作「義氣」)。這「不義」的官,他的最主要問題是和上帝以及人都不願意建立「關係」,即是話,「上帝不是他的上帝、人民不是他的人民」!這個官,只有自己!我們可以想像,這麼一個忽視「關係」和「義氣」的人,其實是孤傲,並違反人性的。事實上,透過撕裂人際關係、忽視人性的信任和美善,從而獲取權力和地位,都是社會動盪的因由。由十九世紀開始,以破壞人倫關係的主義產生的災難所帶來的傷害,是值得我們引以為鑑。
相對不義的官,城裏有一個寡婦(3),她不似那個官的孤傲,而是重視人倫關係。寡婦因為失去夫家的支援,在當時的社會來說,是無依無靠,甚至因此,更容易被文士和法利賽人以信仰和宗教原因欺騙(參考廿章47節)和剝削。她渴望有人倫間的信任,因此她的被騙,是一份很大的冤情,也唯有一個官才能替她伸冤。
在這個「目中無神無人」的官和「眼中唯有官」的寡婦的張力下,事情如何解決?那就是官怕了寡婦的不斷煩擾(5);而官的「怕」,正正是源於寡婦的不斷堅持去找那位官(3)。
比喻去到這裏,可能會讓我們產生了一個假像,就是耶穌是否要門徒如寡婦般以「煩擾」的禱告方式去祈求上帝?不是。因為上帝不是這位官那樣不理世人,因此這比喻的重點並非祈禱的方式、次數和心態,而是神、人關係的表述。相對「不義的官」(6),耶穌話「上帝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豈會延遲不給他們伸冤嗎」(7)。「上帝的選民」一詞,正正帶出了上帝和人之間的緊密連結關係。在上帝眼中,選民是他所立的約中,有得救應許的人,這份得救,是因上帝愛世人而來的。這「約」的內容,就是「人子」(8)耶穌基督,以他的犧牲,為人伸冤,勝過邪惡,洗去罪的勞役。
因此,這比喻的主旨,就是說出上帝是愛世人,所以他必會聽選民的禱告,無論是樂,甚或是哀嚎。故此,第一節耶穌話這比喻是要門徒常常禱告(1),原因就是上帝是一位主動的聆聽者,也是主動的施恩拯救者,而非冷酷無情,不理世事的主(這可能是初期教會信徒在期待上主再臨但卻等不到時所產生的焦慮)。這也呼應了上星期福音經課中被治好痲瘋的撒馬利亞人所表現的信德,所以耶穌在結尾的反問句,正正是提醒門徒「上帝愛世人」這份信德的重要,因此門徒要常禱告,因禱告就是和上主對話的過程,而唯有常與上主對話,信徒才能被上主聖化和領略救恩的彰顯。
今天,這份提醒,我們可如何活出來?願主引領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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