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島教區 東九龍教區 西九龍教區 澳門傳道地區  
 
 
主頁  |  聯絡我們  |  網站地圖     Eng
 

 
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顯現期第五主日
 

馬太福音 5:13-20

作者 : 胡偉豪牧師

馬太福音的五至七章常被稱為「登山寶訓」,是耶穌在靠近迦百農的山坡上教導群眾及門徒的講章。這三章講論綜合了耶穌對其跟從者的要求,講的並非一般的道德觀,而是講如何作基督徒,是一篇信仰的精華摘要。
本主日所讀的五章十三至二十節由兩個主要段落組成,分別為耶穌勉勵門徒為鹽為光(v.13-16)及闡明其對舊約聖經的態度(v.17-20)。鹽在古代世界很有價值,是重要的商品,人們會對其進行交易,像今天我們交易股票和黃金一樣。鹽不僅可以賦予食物風味,在電力和製冷工具發明以前還能防止食物在炎熱環境下變質,而鹽是從太陽和海水或鹽湖而來,它的潔白象徵着純潔。因此耶穌以鹽的形象來描述他的門徒該如何在世上生活:基督徒不能與世界隔離,但要保守自己,不隨波逐流,作純潔的榜樣;同時要發揮積極的角色,在我們所到之處,除掉敗壞,帶來好的影響,像鹽把食物中最好的味道引發出來一樣。耶穌說:「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它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真正的門徒回應了上帝的呼召,能使世界變得更加純潔、美好;相反若信徒不能保持基督徒的特質,被世俗同化,便像失去鹹味的鹽一樣失去價值,「任人踐踏」便意味着最終會自招惡果。
光,像鹽一樣,因着與黑暗的分隔和對立,才能對環境有所影響。點燈的目的便是要讓人看見,使人於黑暗中免於被絆倒、跌入危險。約翰福音記載,耶穌曾說:「我是世界的光」,而此處他要求跟從者也作世上的光,是賦予我們最高的期望,期望我們像他一樣,將光照在人前,被世界看見。我們的信仰要像燈一樣置於燈臺上,不是放在斗底下來孤芳自賞,當別人看見我們的德行,看見我們美好的見證,看見基督這明亮的光,便會被吸引歸向基督。我們必須留意,我們一切好行為的動機不是為了炫耀自己,而是把眾人引向基督,榮光永遠只能歸給在天上的父。
接着,耶穌論到他跟舊約聖經的關係:「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耶穌這話是回應那些衝着他而來、對律法墨守成規的猶太人,他們顯然對耶穌某些有關安息日或潔淨傳統的破格教導有所不滿,因而起來攻擊他,於是耶穌藉此清楚表明,他不是要來廢掉律法和先知,「律法和先知」是猶太人通常對舊約聖經的稱呼,耶穌來是要成全舊約,把律法真正的意義表現出來,藉他傳道救世的工作來應驗舊約聖經中的預言,成全並顯示上帝終極的啟示和旨意。
舊約聖經本身並沒有太多的規條,十誡中我們看見的都是一些大原則,指導我們敬畏上帝和欽崇他的聖名,並在生活中與別人彼此尊重─尊重父母、尊重生命、尊重財產、尊重人格、尊重真理與別人的好名聲,還有尊重自己。沒有這些基本的敬畏與尊重,律法便形同虛設,都是空談。耶穌強調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因為它真正反映的是上帝的愛,上帝藉可見可守的律法,傳遞那不可見的上帝的愛和恩典,上帝以律法來保護他所創造的人,並讓他們藉律法的指引來敬愛上帝,並推及身邊的人。因此基督徒都應遵行這些舊約誡命,也要教導別人遵行,這不等同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形式主義,他們的動機是為滿足律法的要求而自義;基督徒的動機則出於愛,為着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愛,而向上帝作愛的回應,願意奉獻自己來遵行上帝的旨意,像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世界捨了自己一樣。
作基督徒一點都不容易,我們要為鹽為光,為世界帶來生機和希望;也要正確認識聖經,實踐新舊約中敬畏上帝及尊重別人的教導。那麼,我們的光就能照在人前,叫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主加力及扶助我們如此信、如此行,阿們。

上一篇經文淺釋   返回   下一篇經文淺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