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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九主日
 

馬太福音 22:1-14

馬太福音21章起耶穌騎驢進入聖城,並潔淨聖殿,引來宗教領袖不滿,挑戰起耶穌的權威來,於是耶穌一連說了三個比喻,跟宗教領袖們正式「開戰」。兩周前的「兩個兒子的比喻」道出口頭承諾是不足夠,實際行動才有價值,指出願意悔改的罪人比自以為是的義人先進天國;接着是上周的「兇惡園戶的比喻」,繼續指出以色列人因不履行對上帝應盡的義務,所以上帝的國將從他們奪去,改為賜給那些能結果子的百姓。最後的是今天所讀的「天國筵席的比喻」,這亦可說是三個比喻中最難理解的,因為表面看來它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好像很不近人情,但既然是天國的筵席,我們便得用神學的角度來看。
首先,天國的筵席象徵上帝救世的恩典,第3節那些被邀的人就是那些原本已收到請函並答允出席的人。筵席舉行前主人一般會再派人作邀請,第3節說的正是這再一次的邀請。到第4節王又再邀請一遍,可惜再三的邀請都被那些原本應邀赴宴的人拒絕,這行為與兩個兒子的比喻中小兒子的出爾反爾,以及兇惡園戶比喻中那原本已簽訂合同卻背約的園戶的行為如出一轍。更過分的是背約的人還把王的僕人殺害,這極端的情節有學者認為是指以色列人昔日殘害舊約的先知,以及預告耶穌的門徒亦將受迫害。於是第7節王大怒,派兵除滅那些兇手,燒他們的城,這裏指的很可能就是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毀的事件。耶穌預言,因為以色列人拒絕接受上帝的呼召,結果招至代表他們民族和信仰核心的聖殿被毀。
既然被邀的人不來,筵席會否因而落幕?不,王決定不再依照常規,不再只請那些有體面,或王認識的人,意味救恩不只是屬於以色列人。如8至10節所記,王派人往街上去,凡遇見的都請來,不管身分地位,只要願意便行。這預表福音要在更廣的範圍內傳講,救恩不再只局限給所謂的選民。有趣的是在第10節提到,「不論善惡都招聚了來」,這很難不令人聯想到「好草與雜草」的比喻,既然上帝慷慨地開放救恩予全人類,自然有些豺狼披着羊皮也混進了筵席,然而這比喻精彩之處在於最後─不是你有入場券能進入筵席坐下便成功,王還會逐一會見賓客,你要過得到上帝的「法眼」,經得起他的審視,能夠坐到最後,吃到最後,笑到最後,才是成功,才能真正得着救恩,真正繼承上帝的國。因此經文最後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王怎樣甄別你是善是惡,就看你有否穿禮服。這情節很具爭議,有人說不可能要求一個在街上召來的人穿禮服,因為他們可能無時間穿,又或者他們窮得無禮服可穿。而即使不穿禮服,趕他走便成,不用將他手腳綁起,丟在外邊的黑暗。近來有研究顯示,這段經文的文字與觀念,跟《以諾一書》及《亞伯拉罕啟示錄》兩部「天啟文學」的內容相關。這兩部書不在我們正典範圍,但馬太福音和它們的內容都一致地反映出當時猶太人的一種宗教觀,學者們認為故事裏的「禮服」不是參加筵席的條件,而是一種結果,一個參與這筵席的人應該修成的正果。就如一位小學生在入讀小一時不會被要求有小六畢業程度的知識,但小六畢業時他便應該具備這程度。小六程度的學問,不是小一入學時的條件,卻是小學生經過六年好好學習後的成果。同樣地,進入恩典的筵席不需禮服,穿禮服不是入席的條件,但在恩典的筵席裏,每一位來賓,都應慢慢穿上禮服,與我們蒙受的恩典相稱。這呼應保羅多次在其書信指出,信徒要披戴基督,活得像基督,有基督的樣式,穿上禮服就代表我們披戴好基督。《啟示錄》19章亦有類似觀念,論到信徒參與天上一場「羔羊的婚宴」,「她蒙恩得穿明亮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們的義行。」恩典是無條件的,但信徒也要在恩典裏努力結出仁義的果子,這就成為了信徒生命的禮服。因此這禮服不是入席的條件,而是坐席後應有的成果。
上帝已再三邀請我們在他天國的筵席上一同坐席,這是一個永恆、豐盛生命的筵席,我們準備好應約了嗎?我們會否像比喻前半部分的賓客般用諸般的藉口推搪?而當我們進到筵席時又能否穿上和我們所蒙的恩相稱的禮服呢?「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感謝主把救恩普賜所有人,唯願我們能珍惜這恩典,好好在生命的筵席中學習,披戴基督,不單成為被召的人,最終更能成為真正被選上,真正坐到最後,笑到最後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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