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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廿一主日
 

馬太福音 22:34-46

今日的經課是耶穌在辯倒撒都該人不信有復活一事之後的延續。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在當時猶太群體中有不同意見、是明爭暗鬥的兩大群體。在討論「那一條誡命是最大」之前,先簡介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的差異。
撒都該人
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都是非常認真去學習和嚴守猶太傳統律法的人。撒都該人出身較為富裕,他們擁有很多的田地和財富,所以他們在守律法時可以不理後果,不惜代價。因為他們可以用錢財來承擔損失。對羅馬政府的統治他們採取和平共處的政策。他們和法利賽人最大的分別,就是撒都該人不信天使和鬼魂,不信有復活和來生。撒都該人認為聖殿的敬拜是律法的中心和最重要的信仰生活。
法利賽人
法利賽人以實踐律法的嚴謹程度見稱,由於他們大部分來自中下階層,對一般民眾的實況較為理解,所以他們盡量把律法要求的標準,定於一般人能夠承擔的水平。政治上他們反對傾向羅馬政府,支持群眾要努力守律法做好本分。法利賽人相信有天使、鬼魂,有復活和來生。他們相信靈魂不朽,在末日肉身復活時,靈魂會再進入其中,使肉身完全活過來,另外他們又相信上帝的絕對主權,惡人死後有審判。法利賽人強調每個人對上帝頒下的律法要全面遵守,而祭祀只是律法的一部分禮儀。
最大的誡命
當撒都該人因不信有復活一事(v23),被耶穌駁倒而失勢。法利賽人想更進一步打擊撒都該人,就問耶穌:「老師,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他們似乎期望得到耶穌進一步的支持,以便再擊倒撒都該人。
法利賽人由於出身背景影響,會多一點體諒民眾,要求百姓多聆聽上帝的說話,以守律法作為自潔。但撒都該人就仍然要求以較多的祭物奉獻來祈求上帝的憐憫和幫助,以尋求得到上帝的赦免,對貧苦大眾來說「奉獻」就成了百上加斤。
論到律法的關鍵其實就是關乎上帝與人(自己)和別人之間的相互關係。要討論那一條誡命最大最重要,就像在詢問誰是最大或最重要?從表面上,耶穌說上帝最大,相信無人會敢反對。但在人心裏面就會感到耶穌有些離地。原因是當時猶太人大都貧窮,大部分的財富都由少數的王室或財主所控制。民眾生活在貧窮和嚴苛的稅務壓迫之下,生活十分困苦。回顧耶穌對窮苦人施行各樣的神蹟和對弱勢社群的關顧,耶穌對愛人當然非常重視。所以假如耶穌說愛人很重要的話,也非常合理。這也就是法利賽人所持守的論點。
耶穌對律法師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最大的,且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如此,就是要愛鄰如己。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耶穌將愛上帝和愛人連結在一起。從我個人理解和經歷中,愛上帝和愛人,或許有先後之分。正如聖經說「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使我們認識何謂愛。約翰一書4:20「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了;不愛他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上帝。」所以在愛上帝和愛人之間就應該沒有誰大誰重要的分別了。
基督是誰的後裔
耶穌很溫柔公正,對於不對的事,或真理被錯誤理解,他不管是誰,都會找機會糾正和重新解釋。耶穌在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就問他們:「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後裔呢?」耶穌主動發問是因為法利賽人認定將要拯救以色列民族的基督,是大衛王的後裔,彌賽亞會以大君王政治上的身份出現。當法利賽人說:「是大衛的」時候,耶穌引用詩篇110篇1節「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耶穌質疑法利賽人對基督即彌賽亞的觀念。彌賽亞不只是大衛的子孫,最低限度未能完全表達出彌賽亞的真正身份,因為他也是大衛的主。
耶穌的見解是,單單認為彌賽亞是大衛後裔中的一位君王、一位屬世的征服者和統帥是不足夠的。他要糾正法利賽人的誤解,因為基督遠遠超過這範圍。耶穌在此作了一個重要的提醒。基督不是大衛的後裔,因為連大衛都稱他為主,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並不像大衛一樣作為一個征服者去引領以色列人,他是以自我犧牲來帶領人認識和歸向上帝。基督不以軍事勝利為榮,他是以十字架的犧牲為耀。耶穌基督給我們的模範就以順服上帝捨己為世人,完成了律法的總綱「愛上帝愛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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