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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大齋期第四主日
 

約翰福音 3:14-21

今天的福音經課乃取自約翰福音中耶穌與尼哥德慕談道中的一段。這位猶太人的官夜裏來見耶穌,可能是想了解耶穌到底是一位怎麼樣的人,因為他所行的神蹟和所講的道,引起很大的注意但卻又好像有些地方與他們一向以來的教導有所不同,特別是他進入聖殿後,把聖殿大鬧一番。於是他夜間來見耶穌,但他還未道出來意,耶穌就回答他「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上帝的國。」這句突然而來的話卻帶出一個他從未思想過的問題—「重生」。雖然法利賽人是相信復活的事,但甚麼是重生呢?縱然耶穌接着有解釋但仍未能解開他心中的問題。於是,耶穌便引用民數記21:4-9摩西舉蛇的故事,(也即今天舊約經課),讓尼哥德慕明白「重生」就如他們先袓在曠野所經歷的遭遇:在民數記中,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進入迦南,耶和華一直都保守看顧,但以色列人仍不斷的埋怨所過的生活,並後悔離開了埃及。以致耶和華動怒了,派出火蛇進入百姓當中,叫他們受苦受死。百姓得悉所犯的罪,懇求摩西為他們向上帝禱告求情,上帝答應赦免,但吩咐摩西「你要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存活。」摩西舉蛇的事蹟對猶太人來說是非常熟悉,這故事代表着上帝的的憐憫和寬恕。耶穌將這個罪人悔改回轉得寬恕的例子,來解釋重生正是上帝對世人回轉的寬容。並且,預言自己將要成就的事,就是他要在十架上被舉起,使凡願意歸向他的人,都得到拯救。他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耶穌除了向尼哥德慕提示了重生的意義之外,他更展釋了甚麼為之「愛」,世人都在尋找愛,但在過程中卻因着只顧自己的事或一己的私慾,結果變成掠奪和侵佔,做成人間的傷害和破壞,無法掌握真正的愛。因着上帝是愛,「愛」就是從上帝而來。上帝的愛是一份真正無私,並甘願獻出一切,甚至獨一的兒子的愛。耶穌所行的一切乃是為使人能從罪的枷鎖中釋放出來。因着愛,生命得以被光照,能看清善與惡,使人能棄惡從善。
世人被私慾和自我中心的罪所迷惑,以為有錢就會有愛,誰知金錢縱然能買金屋,卻不能成為一個溫暖的家;有人以為有權勢就會得人愛慕,誰知只能吸引追求權勢的人追從;有的以為只要有紫醉金迷的生活就能引人欣羨,結果活在紫醉金迷的生活後,才發現也不過是一場虛空一場夢。唯有經歷這份無私的愛,才能體會真正的滿足,發現一生所求的,就在此間。試想想在你心中最深刻印象的是誰,他/她必定是在你的人生留下過不少愛的足跡,這些愛的體會雖只曾發生在短暫的過去,卻永留在心。約翰說「親愛的,我們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沒有愛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約一4:7-8)又說「在愛裏沒有懼怕;完滿的愛把懼怕驅逐出去,因為懼怕裏含着懲罰,懼怕的人在愛裏尚未得到完滿。」(約一4:18)
在經文中19-21節,「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但實行真理的人就來接近光,為要顯明他的行為是靠上帝而行的。」耶穌用光與黑暗來比喻善惡之分界,並提示凡實行真理的人,都會因着光而被吸引共聚,而且他們都是靠着上帝才能如此行。說明人在尋找愛的旅程中,斷不能只靠着自己的心思和意念,因為自私的心會令人為着私慾而棄善行惡,只有對焦上帝被他的光所吸引,才能找到真正的愛和實行真理。
耶穌在離別門徒時囑咐他們要像他愛他們一樣的彼此相愛。耶穌是怎樣為愛我們,他被高舉在十架上,為我們獻身使我們得救。我們又是否願意放下自我,與弟兄姊妹彼此相愛,一起去關心和幫助周遭有需要的人。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若我們彼此相愛,世人就認出我們是耶穌的門徒了。(參約一4:19;約13:35),今天在這個追求物慾的世代中,當人人都只求自己的益處時,讓我們這個信徒群體,能學效耶穌愛的精神,在這個地方為他作美好的見證,讓光明照遍人心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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