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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主日
 

約翰福音 6:24-35

今個主日的福音經課是主耶穌基督七個「我是」的第一個,分別在六章35、48及51節重複提及。這段經文之前記述耶穌基督餵飽五千人及在海面上行走,現在可將其分為三個部分,逐一看看對我們有甚麼幫助。
(一)耶穌挑戰群眾的想法(六章24至26節)
剛剛群眾見證了耶穌基督的超自然能力,但他們很快忘記神蹟指向的意義,反而只着眼物質的需要和自己的慾望。事實上人心基本上沒有改善,我們仍囿於身體和心理上的需要,不能注目永恆的事物。大部分情況下我們只關心物慾的需要,看不見耶穌基督要求人要追求上帝的旨意。正如耶穌基督在面對魔鬼「石頭變麵包」的試探,引用申命記八章3節回答「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二)耶穌回答門徒的疑問(六章27至33節)
耶穌指出他能夠將「存到永生的食物」給他們,跟着群眾就問他們可以怎樣做才能得到「永生的食物」。群眾(以色列人)一貫期望好像守律法一樣,可以有一張清單去跟從。耶穌基督看到問題的核心不是「做甚麼」,而是人對上帝的信心。耶穌基督用嗎哪說明這個觀點。首先,嗎哪是上帝而非摩西所賜。另外耶穌又告訴他們嗎哪只是上帝的糧的象徵。就如那餵飽五千人的麵包是上帝所賜,然而耶穌基督比摩西大得多,他乃是上帝由天上差來的。這裏提醒我們,上帝希望我們的信心是基於耶穌基督,而不是我們做到甚麼善行又或遵守了那些規條。
(三)耶穌的應許(六章34至35節)
根據釋經學者布朗(R. E. Brown)的闡釋,這裏所講「絕不饑餓,永不乾渴」乃是指向聖餐禮中耶穌基督的聖體寶血。人信上帝就可以得着這生命的糧。正如先知以賽亞四十九章十節所言:「他們不飢不渴,炎熱和烈日必不傷害他們;因為憐憫他們的必引導他們,領他們到水泉旁邊。」作主的信徒,就可領受上帝對我們的愛,無論順境逆境,上帝必定照顧。主耶穌基督對「生命」的解釋,不只是身體的存在,而是進入與上帝的和諧關係,耶穌基督才可提供生命的要素。我們每一次虔領聖餐,即是象徵我們藉着主耶穌基督–生命之糧,生命才得以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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