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島教區 東九龍教區 西九龍教區 澳門傳道地區  
 
 
主頁  |  聯絡我們  |  網站地圖     Eng
 

 
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二十主日
 

馬可福音 10:17-31

今天福音經課是包含在馬可福音8:22-10:52內耶穌在走向耶路撒冷的路上,有關對門徒的教導中的一部分,而這整段教導的記載是以兩個醫治瞎子的神蹟作開始及結束,有學者指出,整個部分的主題為「十架下的門徒職事」;是有關一個財主前來向耶穌求教的記述,亦是緊接上主日經課中有關耶穌說,要像小孩子才可以進天國。故此,耶穌有關財富的教導,可以視作一個現實的例證,使我們看到怎樣才是像小孩子,就是沒有擁有甚麼、開放、信任、願意去成長,然而,門徒卻認為放下那些帶給人一種「安全感」的東西是非常困難的。
這段經文是馬可福音中耶穌有關作門徒倫理最長的教導和對話,其中可以分成三個段落:
第一個場景(10:17-22)是有關一個敬虔和良善的人拒絕了耶穌邀請他成為他的門徒
第二場景(10:23-27)耶穌私底下教導門徒:「擁有財富是很難進天國」
第三個段落(10:28-31)耶穌應許門徒,放下世上的財富,跟隨他的,將來必有更大的賞報
從敘事的角度,在第一個段落是有關一個沒有名字的人,到22節才知道他是一個產業很多的人,描寫他以真誠、主動去尋求:他跑來,跪在耶穌面前(10:17),他稱呼耶穌為善良的老師,然而,耶穌首先指出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人是良善的,繼而才回答他的問題,「我該做甚麼事才能承受永生?」這條問題是一條很有組織的問題,可以看到和詩篇15篇及24篇3-6節有關那些人才有資格得到拯救,又即是上帝的子民以色列,他們因守着律法,才可以納入上帝的救贖當中。因此,耶穌很自然就指向律法,回應他,問他有沒有守着律法。但耶穌更進一步要他看到,不是人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是而一切出於上帝的善良。然而,耶穌似乎仍然看到他的不足,在十誡上加上了一條:「不可虧負人」,而富人的回答,令到整個敘事的張力達到高峰:「老師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似乎看透了一個富有的人,財富的來源,都有很大機會導致他虧累別人,甚至剝削別人。所以就叫他變賣所有的,去賙濟窮人,更要跟從他。結果,那富人似乎拒絕了耶穌的邀請,走了。
在第二個段落,耶穌和門徒的對話,凸顯出財富和財產成了作他門徒的障礙,耶穌是以孩子們去稱呼他們,要求他們放下所擁有的,更要去關心有需要的人,這裏使我們想到馬可福音6:7-13,耶穌差遣十二使徒時,囑咐他們不要帶錢,不要帶食物和行囊;耶穌直接指出世上物質上的富足,反而成了我們不能專注於及認識上帝國,而人得救進入上帝的國,是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和賜與。在第三段落,從彼得的宣認,確定了門徒就是那些已放下一切跟從耶穌的孩子,最終他們必得着賞報。
從這裏看到,貫穿經文最重要核心的問題:「誰能得救呢?」正如在早期教父亞歷山大的革利免指出,這段經文,有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就是「不要去論斷,誰才配得或不配得到救贖」,因為他認為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有錯誤的評斷。究竟面對耶穌的邀請,那一個人的回應是否暗示了他拒絕了,走了,而忽略了在經文中,門徒對作門徒所須要付出——放下一切,而感到困難和苦惱。但耶穌卻強調:「在人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在上帝凡事都能。」因為面對上帝完全順服的挑戰和要求,對所有人來說,都是非常困難,就如那富人面對挑戰時,憂憂愁愁地走了,然而,甚至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面對受苦、死亡時,耶穌亦是甚憂愁。所以,誰能完全肯定自己和別人是已放下一切跟從基督?惟有那獨一良善的上帝,才可以在人的軟弱和失敗中建立他的國。

上一篇經文淺釋   返回   下一篇經文淺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