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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顯現期第二主日
 

約翰福音 2:1-11

中國人的習俗跟猶太人很相近,對於婚宴一事,我們不難理解他們的處境,因為這跟家庭、家族面子有莫大的關係假若主人招呼不周,更有可能會被客人控告,可見在婚宴中缺酒是極尷尬的大事。
迦拿婚宴的經課內含幾組數字,這些數字並不是只敘述當時的情況,而是隱含豐富的意義,讓我們一一細看。
第一個神蹟
在聖經問題比賽,你可曾聽過提問耶穌第二個施行的神蹟是甚麼?不是因為很難確定哪個是耶穌施行的第二個神蹟,而是「第一」是有其重要地位。第一個神蹟為耶穌基督在世的使命定調。神蹟是個標記,重點不是解決當前缺酒的問題,而是要點出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另外,第一個神蹟選擇在迦拿施行,一個猶太人與外邦人雜處的地區,標誌救恩與聖言不只落在猶太區,也有其普世的向度。
二人對話
馬利亞應該跟婚宴主人稔熟,或許是親戚,所以連兒子及他的門徒也一併被邀請去參與宴席。她對於主人家的情況甚為清楚,並且表現出對缺酒的關注。馬利亞得知主人家的酒已用完,她跟耶穌分享這資訊,當然期望兒子可幫一把,雖然沒有明言,但這是合理的推論。耶穌的反應卻令我們詫異:「母親,我與你何干呢?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不少學者希望淡化這失禮的回應,試着以這只是字面的解釋或沒有加上語氣,而減少這粗魯的回應。實質情況如何,我們不得而知,至少每次讀到「我與你何干呢?」始終仍然不減震撼。
約翰福音第1章至12章是神蹟之書;而第13章至17章為榮耀之書。耶穌說:「我的時候還未到。」到底所指是甚麼時候?是指仍未開始他施行神蹟的時機,抑或跟約翰經常提及的「時候」,即耶穌基督得榮耀之時相同呢?這方面未有確實一致答案。若以耶穌十二歲在聖殿的經歷而論,耶穌是「以父的事為念」,而未有空閒處理其他問題。回應雖是「難聽」,耶穌還是出手幫助這家主人解困,重點卻落在道成肉身的上帝,在缺乏之中使之圓滿。
第二個兩人對話發生於總管與新郎之間,當總管嘗了新酒,便責問新郎為何將好酒留在最後,表示他真的不知道神蹟已發生。宴會總管負責當晚一切,由籌備到執行,理應充分掌握,但缺酒的擔憂竟由馬利亞來承受,若他知道缺酒的情況,又沒有查明好酒的來源,讓他錯失神蹟給他恩典的標記。
第三天
按經文的編排,耶穌跟拿但業相遇之後三天就是婚宴,但在約翰福音中記載有幾個「第三天」:潔淨聖殿、耶穌基督受難至復活,這三個「第三天」是否有緊扣的關係,學者未能確定。
六口石缸
門口的石缸,原本用作潔淨禮儀之用,讓前來參加婚宴的賓客先在門前行潔淨禮。這是禮儀不是實質濯洗之用,所以用水量有限,而主人準備六口石缸,應該因為賓客眾多,這解釋了為何酒水用盡。
耶穌基督將石缸變為大酒埕,有聖經學家認為這象徵舊有的禮規如潔淨禮已被廢去,取而代之為基督寶血。舊酒仍指猶太律法,是次等的,新酒才是好酒,帶來歡愉及美好。
七與隱含的七
婚宴為期七天,主人定會預備足夠的食物及酒水,預備一天的食材份量容易,七天則比較困難。缺酒的原因可能來賓太多,也可能婚宴頭幾天,大家都喝多了,無法預測酒水一下子用完了。
「七」代表完全,那「六」相對於「七」就是不完全,六口缸則有缺損,六加上耶穌基督的一,剛好成為完全,讓婚宴由原本有缺欠,變為圓滿,各人可歡愉地享用宴席,分享主人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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