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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大齋期第五主日
 

約翰福音 12:1-8

在網上尋找有關拉撒路復活及膏抹耶穌的影片,前者比後者多,但無獨有偶影片多以約翰福音為藍本,對話、旁白直接使用經文本身,這也是約翰福音的寫作特點。
本主日的經課有關馬利亞膏抹耶穌,按約翰福音的編排,應結合拉撒路復活的故事而成為一個完整單元,並且這個單元將約翰福音的前半部《神蹟之書》及後半部《榮耀之書》完美貫穿及過渡。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無疑是偉大的神蹟,以此彰顯耶穌基督是生命的主,能超越死亡,讓世人不再受死亡的轄制。約翰巧妙地將這個神蹟留待成為《神蹟之書》的第七個神蹟,使之達成一個完美的總數。
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的神蹟,引起了極大的震撼。猶太人認為人死了三天,斷不能復活,更何況是四天,馬太更認為屍體四天必然臭了(約11:39)。很多人因復活的見證,就信了耶穌(約11:45)。同時間,反對耶穌的勢力也推至高峰,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要召開議會,商討如何對付耶穌,免得他們的地位被進一步削弱並引致羅馬人來為難他們,甚至該亞法說出心中的惡念:「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整個民族滅亡,這對你們是有利的」(約11:50)。這個單元的故事形成兩條主線:擁戴耶穌的聲音日隆;而消滅耶穌一方也聯合起來,但最終惡勢力得逞反而將耶穌基督釘上十字架,正正是基督得榮耀的高峰。
有關膏抹的部份,四福音中各記載一次:《馬太福音》24:6-13、《馬可福音》14:3-9、《路加福音》7:36-49及《約翰福音》12:1-8。到底是同一個故事抑或是多個故事?《路》記載在法利賽人西門的家,時間為耶穌傳道的前期,並指摘的主角為耶穌本人,跟其餘三部福音書顯着不同。所以,《路》為另一獨立故事,而《太》以《可》為藍本,跟《約》相近,以下只列出他們相異之處:
經文 可14:3-9 約12:1-8
地點 痲瘋病人西門家裏 馬大家中【?】
人物 一個女人 馬利亞
數量 / 一斤
器皿 玉瓶 /
膏抹部位 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抹耶穌的腳
膏抹動作 / 她用自己的頭髮擦耶穌的腳
門徒反應 有幾個人心中很不高興 猶大生氣
耶穌吩咐 普天之下述說這女人所做 /
聖經學者對於經文相異之處,傾向他們可調和,並評定為同一故事,只是不同聖經作者的重點不同而已。
經文相近之處乃馬大一家為答謝耶穌使拉撒路復活而設宴,並且馬利亞以香膏膏抹耶穌回謝他的恩情。這純哪噠香膏是由北印進口,香膏濃郁,能充滿整間房屋。香膏極其貴重,猶大估計三百個銀幣,按當時工人每日工資為一個銀幣,所以約為一年的工資。馬利亞不惜以極貴重的香膏用於耶穌身上,表達出她的敬意及甘心奉獻。《約》獨有記載馬利亞解開頭髮擦拭耶穌的腳,當時她沒有抹布,解開自己的頭髮,這有違當時的禮規,只有風塵女士才這樣作,但也正好突出她對耶穌的愛,顧不得自己的形像。這讓我們聯想到六日後耶穌為門徒濯足,耶穌為我們立下榜樣,也是超過當時的常規禮節。
在古時,只有先知、祭司、君王才會被膏抹。按《太》、《可》的時序為逾越節前兩天,指涉耶穌基督的祭司職,並以自己為祭性;若《約》特意推前故事至逾越節前六天,安息日完結馬大一家即為耶穌設宴,耶穌被膏抹後,第二天則以君王的姿態進入聖城耶路撒冷,這也可能是馬利亞膏抹耶穌的預表。
若教堂的主日學或團契有意用戲劇或拍攝4D影片重演拉撒路復活及膏抹耶穌的故事,可以如何處理拉撒路的屍臭及純哪噠香膏的香氣呢?相信觀眾一定永世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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