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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五主日
 

路加福音 16:1-13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至8節,記載了耶穌講述一個管家如何處理金錢的比喻。這個比喻的意義,歷年來不同學者都有不同的說法。所以有人會說這是不義(dishonest)的管家,也有人會說這是精明(Shrewd)的管家。我看到有一位學者形容,他是為「未來預備」的管家,我覺得這個講法比較準確,它既可以撥開使人頭痛的難題,「誰是不義」、「那個行為不義」、「為何精明」等等,又可以指出這個比喻最重要的信息,就是要提醒門徒,運用今生在世的資源,準備應付末世的危機。
這個比喻雖然對現代在香港的我們比較難明,但對於路加福音的讀者,似乎沒有這個困難,因為路加沒有特別為到管家的行動多作解釋。再根據我們對當時猶太人文化的理解,猶太人是嚴禁放債取利的,所以有好些財主會以借出實物的方式來避過律法的規範,而油和麥子是最容易被利用來達到這種目的之貨物。在經文中第6和第7節,管家請欠債的人,從帳單中,減少他們欠下的數量,扣除的好可能不單只是財主要收的利息,更加可能是財主借出的本來金額。因為在第一節裏,管家是被人告發他「浪費主人的財物」,即是本來這管家已經沒有為財主收足夠的利息。現在因為財主要辭去他,他更加將主人借出去的錢,送給他人。這個管家的行動,對於財主來說是「不誠實」(dishonest),但他的做法,對於借貸的猶太同胞,卻是「精明」,因為這個管家既能幫助同胞借得金錢解決燃眉之急,又合乎律法,無需要借貸人還額外的利息。對於上帝,這個管家在律法上也可以算為義。
但這個管家既然對財主「不誠實」,為甚麼在第8節「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精明」呢?有聖經學者認為若主人要控訴管家,財主必須承認他自己卑鄙的商業行為。所以當財主知道這管家這樣為他記賬,他也只能給他寫個「服」字,誇獎他的做法聰明。
根據以上對猶太文化的理解,總算明白了比喻本身,但這比喻要帶出的道理,我們還要配上合適的喻體。聖經學者認為財主是上帝,管家是指以色列人。若將這對喻體放回比喻之中,意思就是以色列人是上帝產業的管家,不過她已經無法勝任了,除時會被解除管家的職。面對這份危機,法利賽人會建議律法要守得更緊,要使以色列人的行為更加聖潔。但耶穌卻是要透過這個比喻鼓勵以色列人要把小心拘謹放低,然後盡力隨時幫助有需要的人。這樣就是「光明之子」需要向「今世之子」學習的地方。
來到最後的第10至13節,最令人混亂的,可能是第11和第12節裏,「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和「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的意思。根據以上對第1至9節的理解,「不義的錢」就是今世的錢財,若我們沒有使用它來幫助有需要的人,就是「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而「別人的東西」也是指今生屬於這世界的東西,如果我們去欺詐他人的財物(即在猶太人中間放貸取利),那就是「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若我們都能夠好好運用今世的錢財,那麼「真實的」、屬於我們「自己的東西」,也就是天上的財寶,上主都會為我們保全好在天家。
就以上理解,「你們不能又服侍上帝,又服侍瑪門」就是鼓勵我們不要囤積金錢和土地,在危機裏,更加要擺脫拘謹的思想,要利用今世的資源來幫助人,拓展上帝永恆長存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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