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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八主日
 

路加福音 17:11-19

耶穌出來傳道,主要在今天巴勒斯坦北部,即福音書所稱的加利利,最後他帶着門徒往耶路撒冷去。而從北方的加利利下到猶太境內的耶路撒冷,最直接和較短的路程莫過於經過撒瑪利亞人居住的地區,然而這是一般猶太人不太願意選擇的,因為他們認為撒瑪利亞人均屬上帝眼中看為不潔的子民,早被上帝摒棄,若與他們接觸,難免受玷污。因此,當路加寫到耶穌選擇「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去,必然有其意思,明顯地要說明撒瑪利亞人也在上帝救恩之列。
就在途中耶穌遇見一群痳瘋病人,一共十位,都呼喊耶穌,求他醫治。當時,痳瘋病是絕症,又具有傳染力,所以痳瘋病人要被隔離。利末記13-14章就有寫到凡經祭司檢定為大痳瘋的,這人就是不潔淨,必須被隔離,直至痊愈,再由祭司檢驗,定為潔淨後,才可重拾社群生活。這解釋了為何這群痳瘋病人要遠遠站着,不敢靠近耶穌,只能高聲喊着耶穌的名字,求他醫治(12-13節)。
值得注意的是路加福音筆下的耶穌,相當尊重律法。首先,耶穌與痳瘋病人保持着一定的距離,免得他們被人驅趕。跟着,耶穌要求他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14節),這是為了符合律法的要求(利末記14:1-11),由祭司作檢驗,定他們為潔淨。如此,他們便可以重新回到正常的社群生活中,不再被人歧視。由此可見,耶穌不但希望帶給他們身體的醫治,也同時幫助他們重建自己的人際生活。
故事中寫到十個痳瘋病人去見祭司的時候就潔淨了(14節)。這表示耶穌的醫治能力不會受距離的遠近所影響,也同時顯明耶穌的醫治沒有因人而異,選擇地醫治這個、放棄那個。這些痳瘋病人都是被社會遺棄,被別人標籤的人,但在耶穌眼裏,他們同樣會被接納,沒有不得醫治。
最後故事寫到這十個人中,只有一位回來感謝耶穌,還特別寫到「這人是撒瑪利亞人」,就連耶穌也驚訝為何只有這位撒瑪利亞人回來感謝他,其餘九個同得醫治的猶太人竟不知去向(17節)。是他們善忘嗎?或是他們以為上帝賜恩給他們是理所當然的呢?這裏寫到「這人是撒瑪利亞人」,不會是簡單地為了記錄這件事,路加還有很多話寫在後面,要他的讀者多加思索,把其中的意思逐一地揭示出來。
當我們仔細閱讀四福音書,會否發覺到路加福音是所有福音書中記載最多關於撒瑪利亞人的事呢?其中原因是路加刻意強調上帝的福音是要去到全世界的。他在《使徒行傳》寫到耶穌升天的事,已強烈地表明福音要傳遍地極。那裏寫着:「但聖靈降臨在你們(使徒)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1:8)這都說明路加筆下的著作,都特別強調上帝救恩的普世性,他自己也身體力行,常常與保羅一起,往外邦傳揚耶穌基督。
但福音具有普世性這一點,不一定是每個人會認同的。當時的猶太人有一個觀念,救恩的首要對象是以色列人,上帝先揀選拯救他們,之後才到外邦人。就是耶穌也說過:「我奉差遣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馬太福音15:24)其實還有不少死硬分子,堅持救恩只會給以色列人─因為他們是上帝的選民。這些猶太人對外邦人─特別是撒瑪利亞人,懷有很深的敵意,認為他們在上帝眼裏是不潔的,必遭滅亡。其實這份「非我族類」的自義,一直影響着他們對上帝的認識,和如何看待鄰舍。在他們心中,「撒瑪利亞」就是一個必遭上帝毀滅的族群,哪會談得上是他們的鄰舍呢?只要再讀「善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加福音10:25-37),便會發現到當耶穌問那位律法師:「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他是這樣說的:「是憐憫他的。」為何他不直接說「是那位撒瑪利亞人」呢?因為在他的信念裏,「撒瑪利亞」這個字是禁忌,不好出口。人到了這個地步,他會怎樣看他的上帝呢?上帝的救恩會是普世性嗎?他們甚至要把得救的決定權據為己有,不自覺地把自己當成上帝。
再回到原來的故事,那裏寫到這位被醫治好的撒瑪利亞人「回來大聲歸榮耀與上帝,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俯伏」就是「拜」的意思,是配合「大聲歸榮耀與上帝」的禮儀動作,表示他確信耶穌是主,與上帝同享尊榮,也代表了救恩不再是猶太人的專利,上帝的憐憫遠遠大過人可以想像的。
對於這位撒瑪利亞人而言,他來自的族群在當時已被猶太人認定為永遠被上帝隔絕,與救恩無份,這是第一重的不幸。他染上痳瘋病,被視為不潔,被人藐視,失去社群的支援,是第二重的不幸。然而,耶穌對他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表明了他的信心是大的,甚至比自以為必然得救的猶太人更大。他的心會是寬廣的,也因此懂得感恩,看到耶穌已親自給他施恩,使他得與上帝同在。這也是路加藉着這個神蹟故事想要傳達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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