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福音經課是記載了耶穌在進入了耶路撒冷後,在聖殿中的教導,代表了由9章51節到19章27節,耶穌朝向耶路撒冷的旅程的終結。從19章28至44節,耶穌正式踏進了他生命最後的階段,他為到聖城哀哭(19:41-44)接着耶穌潔淨聖殿(19:45-46),從19章47節起,描述耶穌「天天在聖殿裏教導人……」,直到21章37節「耶穌每日在聖殿裏教導人……」為止,故此,今天的經課是其中的一段耶穌在聖殿中的教導。
從20章開始,有人視耶穌這一天的教導,是以「問題」貫穿了不同的題材,(20:1-8)有關耶穌的權柄;(20:20-26)有關納稅給凱撒的問題;(20:27-40)有關復活的問題;這三個問題是從三群不同背景的群體向耶穌發出的挑戰,質疑耶穌的教導;第一批是祭司長、文士和長老,第二批是奸細,第三批是撒都該人。
今天的經課是在路加福音中唯一一處描述撒都該人的地方,然而,在使徒行傳卻有六處地方提到撒都該人,在新約中,皆形容他們是不信有復活的事,在21章2節中提及:「他們說沒有復活這回事」,原文可以說是「反對」,而在使徒行傳23章8節:「另一方面(說)沒有天使和鬼魂」,而這群人相信是來自祭司撒督的傳統,開始在公元前二世紀至公元一世紀時出現,在約瑟夫的寫作中,把猶太宗教主流分成三大派:撒都該人、法利賽人和愛色尼人,而撒都該人是不信靈魂不滅,只強調自由意志,不接納命運;一般相信他們和祭司系統有親密關係,來自富有的階層,亦是猶太公會中的一份子。
在這些背景下,看到他們的來意,似乎是挑戰耶穌對復活的教導和預言,就用了一個猶太律法的條文和規例嘗試難倒和否定耶穌,在20章28節引用了申命記25章5-10節有關一條「為去世弟兄傳宗接代」的律例來挑戰耶穌,這條律例:「某人的哥哥若死了,有妻無子,他該娶哥哥的妻子,為哥哥生子立後。」亦在舊約聖經其他地方出現,特別是在路得記中有關路得和波阿斯的關係:這條律例背後蘊含了一個猶太傳統觀念,一個人肉身生命的延續是基於有沒有後嗣。他之能「復活」就靠着兒子為他的名在世上延續生存和活着。而撒都該人卻以七位弟兄都和這位婦女結過婚,沒有留下孩子就死了,後來,那婦人也死了。撒都該人的最後一句:「那麼,在復活的時候,那婦人是哪一個的妻子呢?」這裏撒都該人嘗試把耶穌放在一個兩難的處境,一方面要堅持有復活這事,就要否定摩西律法(寫下來的法典),而另一方面就只有否定復活這件事。就正如以上納稅給凱撒的問題一樣。
然而,耶穌的回應分成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有關婚姻的部分(34-36節)
第二部分是有關死人復活(37-38節)
在第一部分,耶穌不是直接去回應撒都該人的問題,而是以「這世代」和「那要來的世代」來看婚姻關係,指出復活的生命,並不是一種完全肉身的復生,和這世代的生命完全一樣,然而,這個屬於將要來的世代的生命,和天使一樣,與上帝同在的生活;耶穌看死亡,不止是肉身的死亡,而是與上帝完全隔絕靈性上的死亡;這樣天使般的生命並不是在死後和復活時才能經歷,而是當我們與上帝建立一個緊密關係時,這生命經已開始了。故然,耶穌不是否定婚姻,而是強調婚姻不應是完全放在人嘗試用生育來達至「永生」的目的,這一切皆是因我們藉着和上帝建立一個兒女的關係,才能有盼望和恩典得到永遠和上帝同在的狀況。
最後耶穌的第二部分回應,在摩西面對荊棘時候,上帝曾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而上帝亦宣告他的名字是「自有永有」,就是一切存在的根源,賜我們生命;上帝是永遠長存、跨越生死,他的權柄掌管一切,他的國度臨在於生與死當中。耶穌清楚回應撒都該人,那種死守律法條文的信仰,只聚焦於死亡之上,反而,耶穌讓我們看到上帝的超越,他是每個人的上帝,亦是那七兄弟的上帝,我們的信仰不是要有正確的答案,而是我們對上帝的認信、信心,和完全的倚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