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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顯現期第五主日
 

馬太福音 5:13-20

甲年的顯現期一連三個主日的經課皆選自馬太福音5章,即登山寶訓的第一部分,本主日的經文緊接上主日的馬太福音5:1-12,而下主日則為馬太福音5:21-37。從內文的分段來說,本主日經文的內容主要分成兩部分,其中第一部分5:13-16是屬於第一大段落5:3-16有關門徒的使命和應許,是描繪了一幅對門徒的期望的圖畫,而第二部分5:17-20卻是整個5:17-7:12段落的總綱及引言;這段落說明了一種更高的義,由兩句句子5:17和7:12說到律法和先知,先是耶穌在5:17指出他來不是廢掉律法和先知的,乃是成全,而在7:12耶穌作出總結:所以,無論何事,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這段落的內容是闡釋如何去成全當時猶太經卷的教導。因此,看到今天的福音經課是跨越兩個單元,前半部分是總結了作門徒的特質,下半部分是如何去活出超越法利賽人的義。
第一部分13-16用了兩個象徵去描述門徒:就是鹽和光,其中所關注的是門徒本質,而不是門徒所做的工作,全段套用以下的模式:
1. 描述:「你們是地上的鹽」(13上)
問題: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13中)
答案/結果:它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13下)
2. 描述:「你們是世上的光」(14上)
第一個例證:城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4下)
第二個例證: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5)
總結的教導: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榮耀歸給天父(16)
這使我們看到耶穌是描述門徒在世上的身份,亦即是他們的生命,而門徒本身就是擁有門徒的特質,這樣就像鹽本身是鹹的,然而,鹽怎樣失去鹹味,是因為滲雜了一些雜質,就會失去原有的味道,故此,門徒的質素是耶穌給他們的恩賜。
在舊約裏,上帝的子民的使命是要作外邦人之光(賽42:6;49:6,),亦有教導他們不要讓他們光熄滅,不敬虔會摧毀律法之光,就不能去照亮每一個人(利未遺訓14:3),而上帝亦因他子民的好行為得到榮耀。門徒的本質就是鹽和光,而兩種特質自然會引致他們能做出好行為,而最終的目的是榮耀上帝;然而,這一切皆源於門徒和上帝和別人的關係—八種被祝福的關係(5:3-12)。
故此,耶穌宣告了上帝的話語(賽55:11—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絕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的旨意,達成我差它的目的),5:3-16這單元是由八福開始,以第三身去描述門徒如何和上帝和友鄰建立合宜的關係,而到了第11節起轉用第二身:「你們」,好像耶穌是直接向我們說的,耶穌把之前所應許的福,化作一種責任,亦成了門徒終極的命運,從而塑造每位門徒的品格,讓門徒因信靠主耶穌,通過履行這些責任,能滿全門徒的品格和個性,如此,門徒就會被祝福。
而第二部分5:17-20是一段從思辨上去說明一個事實,其中包含了四句句子:17節是「我來不是…我來…」18節是「我實在告訴你們…」,19節是審判語,20節是怎樣進入天國。
17 耶穌的目的不是廢掉律法,而是成全上帝的旨意
18 耶穌是要保存律法到終局
19-20 兩個引伸出來的教導
19為到教師,耶穌強調要堅守律法
20真正的義—為所有聽眾。
在這個單元作為整個5:21-7:12的綱領,隱含了對耶穌身份的描繪,第一,他才是「猶太經卷」律法和先知的真正詮釋者,預表28:16-20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耶穌)了。另方面,清楚表達他才是在末日的審判者,他預先宣告了審判,「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入國」,因此,耶穌所解釋的教導才是真正去活出律法的義。就以本主日的祝文祈求:「上帝啊,我們受自己所犯的罪困住,求你把我們釋放出來,又求你將你的聖子,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所顯示豐富生命的自由,賜與我們;聖子和聖父、聖靈,三位一體的主,惟一上帝,一同永生,一同掌權,永世無盡。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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