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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大齋期第五主日
 

約翰福音 11:1-45

拉撒路復活的故事是約翰福音所獨有的。此外,這個故事也是約翰福音中所記載的最後一個神蹟。 雖然第十二章有提及耶穌行了許多神蹟,但都沒有記載是甚麼的神蹟,重點是指出人們的不信(約翰福音12:37)。過了第十二章,約翰福音從第十三章到第十七章是有關於耶穌基督與門徒最後晚餐的敘述和耶穌對門徒說的話。故事中其中一個特別的地方是只有兩節經文(約翰福音11:43-44)敘述拉撒路的復活。神蹟發生之前的事件、討論和細節(約翰福音11:1-42)涵蓋了大部分的敘事空間。
這個福音故事之前,通常耶穌行了一個神蹟,隨後會有耶穌解釋神蹟和天國之事的說話。(約翰福音5:1-47和約翰福音9:1-10:21)。拉撒路復活這個神蹟背後的意義可能比這個神蹟本身更重要。經文記載拉撒路已經死了四天(約翰福音11:38-39)。由於猶太人認為靈魂在三天後離開了身體,因此這個細節也強調了拉撒路真的死了。
然後耶穌停下來祈禱,感謝上帝聽了他的話,其中一個重要的目的是要讓人見證上帝的大能:「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了我。我知道你常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了周圍站着的眾人,要使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的。」(約翰福音11:41-42)經文記載在祈禱後,耶穌大聲呼叫拉撒路出來。就像羊認出叫牠們名字的牧羊人的聲音一樣(約翰福音10:3),拉撒路聽到他的名字被叫,他認出牧羊人的聲音,死人就出來了,因為只有牧羊人才能帶領他的羊出來。
人們往往把這個神蹟故事的重點放在「復活」,而忽略了耶穌所講的「生命也在我」。(約翰福音11:25)這正正是馬大的想法。當耶穌對馬大說:「你弟弟會復活的。」(約翰福音11:23)馬大聽到的只是未來復活的應許,「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會復活。」而耶穌在此糾正這種誤解,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翰福音11:25-26)
基督信仰不只是關於未來的復活,而是現在怎樣活出已經得救的生命。復活的承諾不是遙遠救贖及天堂的永生的承諾,而是現在,就在這裏,與耶穌一起生活。在第十二章中,耶穌的受膏發生在伯大尼馬利亞和馬大的家中。馬大事奉,馬利亞膏抹耶穌,而從死裏復活的拉撒路是與耶穌同桌的人之一,與耶穌分享食物和團契。拉撒路的復活給了他與耶穌的新生命,就是這種親密,因為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從他的豐富裏,我們都領受了恩典,而且恩上加恩。」(約翰福音1:16)
拉撒路復活的神蹟是約翰福音中除耶穌受難故事之外最長的敘述,解釋了當時的宗教領袖要殺死耶穌的原因。「有很多人見了耶穌所做的事,就信了他。但其中也有人去見法利賽人,把耶穌所做的事告訴他們。」(約翰福音11:45-46)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知道耶穌所做的事,「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約翰福音11:53)此外,祭司長們也想除掉證據,並且計劃處死拉撒路,「因為有許多猶太人為了拉撒路的緣故,開始背離他們,信了耶穌。」(約翰福音12:11)緊接着這殺害拉撒路的陰謀(約翰福音12:9-11),便是記載耶穌怎樣榮耀地進耶路撒冷城。(約翰福音12:12-19)
下一個主日便是棕枝主日,我們要好好預備自己的身、心、靈,與耶穌基督齊進入聖城。靠着主耶穌基督的大能,縱然面對着困境和迷惘,也能像馬大說出懷着信心的話:「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約翰福音11:27)拉撒路死而復生不僅僅是一個神蹟奇事,這是上帝應許所有在基督裏的人復活的應許,使我們能經歷和在世活出基督復活的生命,榮耀天父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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