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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四主日
 

馬太福音 10:24-39

馬太福音第十章記載耶穌揀選十二個門徒,並差派他們去各城各村傳揚上帝國的來臨。耶穌基督賦予門徒創造奇蹟的力量,讓他們能夠去驅趕污靈、醫治病人和使死人復活。不過耶穌告訴他們不用攜帶錢或額外的衣服,甚至鞋子和手杖都不用。耶穌告訴門徒,如果人們不接納他們,門徒也不用擔心,只需要離開那裏繼續前行便可以。耶穌對門徒說:「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要跺掉你們腳上的塵土。」(太10:14)即使知道他們會像「羊進入狼群」一樣,面臨逮捕和仇恨迫害,宣講「天國近了」信息的情景會變得非常嚴峻,甚至承受來自家庭成員的反對,耶穌鼓勵門徒要在完全依賴上帝的情況下完成交託他們的使命。
為了主耶穌基督的緣故,門徒要準備隨時被交給議會審判、被鞭打、被誣捏傷害。耶穌對門徒說:「而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憎恨。但堅忍到底的終必得救。」;(太10:22)忠心地宣講和實踐福音不可避免地會使門徒與這個世界的權勢發生衝突。雖然他們將面對極大的挑戰,但是耶穌也提醒門徒不要讓恐懼主導他們,要好好緊記「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太10:28)不害怕因為我們對手的力量有限。他們可以殺死身體,反正身體本來就會死去。他們對靈魂沒有任何力量,只有上帝有權掌管永恆。
唯有上帝才能毀滅靈魂和身體。然而,耶穌基督指出,上帝並不像地上的掌權者。上帝知道並關心那些一銅錢兩隻的麻雀。上帝甚至比我們更了解我們,「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太10:30)因此,只有上帝才是門徒們應該敬畏的。因此,門徒可以大膽公開地宣揚主耶穌基督私下教導他們的事。(太10:27)我們不要害怕,要懷着愛心大膽地傳講真理。敬畏上帝幫助我們克服對人的恐懼,並讓我們自由地成為忠實的見證人。耶穌對門徒說:「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2-33)如果我們的見證要有效,我們口所說的和我們的生活就必須保持一致。
耶穌說:「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知道的。」(太10:26)惡人喜愛黑暗,因為黑暗掩蓋了他們的惡行(約3:19)。他們暗中密謀阻撓善行,但是主會「照出暗中的隱情,揭發人的動機。」(林前4:5),並會為忠心的人辯護。上帝不會允許邪惡獲勝。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中所寫,「這樣,你們也要看自己對罪是死的,在基督耶穌裏對上帝卻是活的。」(羅6:11)基督向我們展示了十字架的道路,當我們跟隨他時,他會帶領我們通過苦難得勝地進入我們的榮耀。耶穌說:「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8)如果被差遣的人不準備分享耶穌的屈辱,他們就不應奢望能夠分享耶穌的高舉和榮耀。基督徒要有勇氣,不要因為恐懼而不做任何事。「不要怕」是馬太福音第十章中反覆出現的主要信息(太10:26、28、31)。暴力和死亡的威脅是門徒們關心的問題,但不再主導他們的人生,因為那位對我們整個人擁有最終權力的上帝會以憐憫和愛來行使這種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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