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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五主日
 

馬太福音 10:40-42

馬太福音9:35-11:1乃是一個單元,內容是有關耶穌的權威如何建立門徒的使命,9:35-10:5a是用第三身說出耶穌這長篇講論的場景,「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他們的會堂裏教導人……」,10:5b-42是用第二身帶出耶穌的講論,「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而11:1是用第三身作總結—「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就離開那裏,往各城去傳道,教導人」。其中講論的主題是要教導門徒學像基督,建立天國,迎接將來的挑戰。
有學者把這段「使命宣講」其中包含了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A 5-15:宣教行動的指引及被別人接待
  B 16-23:面對的迫害和家庭的分裂
    C 24-25:耶穌和門徒被稱為別西卜
      D 26-31:安慰—上帝的保守及永生的應許
    C’ 32-33:耶穌和門徒—一起被認同或被否定
  B’ 34-39:迫害和家庭分裂
A’ 40-42:接待宣教的門徒的回報
今天的經文是耶穌有關使命的宣講的最後部分,接續上主日的經課,有關耶穌提到門徒所要做的工作和他們接受上主差遣的使命時所遇到的困難,而在本主日的經課是聚焦於誰會接納及歡迎他們和上帝會怎樣待他們,延續由10:24起的主題—基督和門徒得到的待遇是完全一樣:「學生所遭遇的與老師一樣,僕人所遭遇的與主人一樣」。整段經文包含耶穌的三句說話,第一和第二句,以一個關鍵詞「接待」連繫起來,第二句和第三句則以「報酬」連結在一起。
10:40強調要接納基督所差遣,接納這詞是有接待和歡迎的意思,這份接待一方面是一種善行,是當時猶太人社會視作一種德行,就如所羅門智訓19:13-16:「至於那些不接待陌生來客的人,這等人更奴役善待他們的客旅……」中說明這樣不接待陌生人是一種惡行。故然,這成了後來初代教會去服侍門徒的一種應有的態度,就如《十二使徒遺訓》11:4,和愛任紐的《致以弗所書》6:16一樣,這裏強調門徒將會被歡迎,接納他們的人亦會成了基督徒群體的一分子。
在10:41,這句是馬太福音獨有的,而其中以「先知」和「義人」去形容信徒,他們一方面像先知般說出上帝的說話,另一方面是如義人般行出上帝的義;這裏另一個重要的字是「得」,是主動地以行動去獲取的意思,「賞賜」這字的字根乃來自僱員的工價,但是否視為作先知的回報,而成為獎賞?有學者視這字文法意思,可以理解為「因先知的臨在所帶來的獎賞和祝福」。故此,這句經文可以從兩個角度去看,一方面為基督的緣故作先知和義人,將來定必得別人的接納,這就是他們應得的賞賜,而另一方面那些去接納或歡迎上帝的先知和義人的信徒,他們亦得到因他們臨在所帶來的祝福。
10:42第三句中:「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喝」,強調接納善待小子中的一個,不是代表小孩子,而是在信仰上初信的,或者是新加入教會的人,使我們看到耶穌在25:1-46的比喻中三次用到「給我喝」和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使我們看到門徒是一個好的主人。關懷主的家裏最小的人,但同時亦提醒我們要接受別人的關懷,看到自己在信仰只是一個小孩子。
作為整個使命差遣的總結,看到我們信徒要出去傳福音,然而,我們的言語和行為成了基督臨在的祝福,而我們會因他們的接納而得到賞賜,固然,如果他們願意接納門徒時,就是接納基督,這祝福就臨在他們中間了。所以,這篇講論在整本馬太福音五篇講論的第二篇,給我們看到一個以宣教使命建立的信仰群體,門徒順服於基督的差遣,活出上帝的臨在。然而,基督的權柄的建立是先於門徒的使命—「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10:1),這就是他們的安慰和力量,而耶穌的教導是出於憐憫—「他看見一大群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無助,如同羊沒有牧人一樣」(9:36),亦是充滿智慧和配得讚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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