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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八主日
 

馬太福音 21:23-32

馬太福音從21:1起至24:2的敘事,聚焦於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和他在聖城內的職事,主要內容是耶穌宣告有關現時狀況的審判,其結構如下:21:1-11耶穌進入耶路撒冷21:12-22第一天21:12-16進入聖殿21:17-22離開聖殿:宣告審判21:23-24:2  第二天21:23-23:39進入聖殿21:23-22:46耶穌的權柄23:1-39對法利賽人和耶路撒冷的審判24:1-2離開聖殿:審判宣告今天的經文是主要有關耶穌的權柄和他的回應中的第一個比喻,而21:23-22:46有以下的內容:(A 耶穌的問題(21:23-27)(B 三個有關審判的比喻(21:28-22:14兩個兒子(21:28-32    園戶(21:33-46      婚宴(22:1-14)今天福音經課馬太福音21:23-32的場景是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後,第一天潔淨聖殿後,第二天再進入聖殿教導眾人,就在此時祭司長和百姓的長老問耶穌有關他教導的權柄:「你仗着甚麼權柄做這些事?」「誰給你這權柄?」,耶穌沒有直接回答他們的質問,反而問他們兩條問題,「約翰的洗禮是由那裏來?」「由天上或由人而來?」,從祭司和長老的討論和對話,明顯地反映他們的心是看重人的權柄,因害怕在人面前丟臉,而不敢承認約翰的洗禮和耶穌教導的權柄是由天上來的。他們惟有選擇不回答。由此看到耶穌看一個人是否擁有權柄,是由他的行為是否正確來判斷,耶穌指出施洗約翰的洗禮是滿有屬天的權柄,為人帶來醫治和完全。福音經課第二部份馬太福音21:28-32兩個兒子的比喻,只有馬太福音有這比喻,其中心思想是有關活出上帝的旨意,馬太福音21:31:「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照着父親的意願做了呢?」回應了登山寶訓中馬太福音7:21:「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惟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故然,一開始,耶穌向祭司長和百姓的長老問:「有一件事,你們的意見如何?」比喻中的小兒子是指出當時的宗教領袖,只是在口頭上順服上帝的意思,實際沒有活出信仰。然而,耶穌指出當中大兒子最初不願意去到葡萄園裏做工,但後來卻去了,當中大兒子最重要的改變是感到「懊悔」,這不單是心理上的懊悔或後悔,而「是改變我們心中最關注的事」(29, 32節)。由此看到,耶穌是看重這樣生命的轉變,信仰的行動如果不是從我們內心的真誠悔悟,往往使我們看重別人的關注和看法;當我們回轉只注意天上的事上帝的旨意時,我們就能依着上帝的旨意去行。然而,作為信徒時刻都會活在大兒子、小兒子之間,許多時,我們會很容易把上帝的話語掛在口邊,而一回到現實世界中我們就會把上帝的話忘記得一乾二淨;因此我們要時刻記起上帝的話,為自己的軟弱尋求上帝的寬恕,願意轉變並關注上帝的事時,就會帶來生命的救贖了。正如在今天舊約經課以西結書18:1-428-32:回應在被擄時,許多以色列人認為他們受的苦是因為上一代所犯的罪,先知強調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惟一的出路就是回轉(21, 23, 24),以行動帶來未來新的方向,強調上帝給每個人一個可能,這個「生命的可能」是不會受人的罪而影響。願望我們能每天謙卑察看自己,誠實地承認沒有依着上帝的教導去行,因懊悔而多關注上帝的事,順服他的旨意,做他給我們的工作。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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