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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顯現期第四主日
 

馬可福音 1:21-28

本主日的福音經課記載耶穌和他的門徒進入迦百農的故事。在安息日耶穌進入會堂教導人們,而聽過他教導的人都感到驚訝,「因為他教導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可1:22)馬可沒有給我們耶穌教導的內容,但我們可以在四卷福音書中找到不少關於耶穌與文士的教導之間差異的例子。在登山寶訓中,耶穌指出文士對誡命傳統的解釋是十分錯誤的。(太5-7)上帝對我們的要求遠超過文士的要求。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天國。」(太 5:20)文士和當時其他的宗教領袖雖然口中講解上帝的律法,但是卻只看重律法的條文和傳統習慣。他們其實並不明白律法和傳統的真正意義。對於假冒為善的宗教領袖,耶穌基督批評他們的虛偽和表裏不一。他們口中或許有很多大道理,但是其實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反之,耶穌基督的生命表裏如一。他的教導與他的生命貫徹始終,一生順從天父的旨意,履行他道成肉身的使命。因此,耶穌基督的說話和他倚靠上帝所做的事情都是滿有真理和權柄。事實上,關於耶穌基督權柄的討論在馬可福音中多次出現。例如馬可福音6:1-6記載耶穌進入拿撒勒會堂裏傳道的故事。人們再次對他的教導感到驚訝,但是拿撒勒人和迦百農人的回應卻是大相逕庭。同樣是驚奇耶穌基督的教導,拿撒勒人卻質疑耶穌基督的身份地位和權柄。他們說:「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姊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裏嗎?」(馬可福音6:3)他們厭棄耶穌,甚至耶穌「也詫異他們不信。」(可6:6)從世俗的意義上來說,耶穌根本沒有任何能力。他不是一個擁有政治或軍事權力的王。他不是擁有權力的祭司與文士。耶穌唯一擁有的權柄就是堅信他的所作所為都是上帝的旨意和上帝的真理。他的權柄在於他言語的絕對力量和他行動的榜樣。耶穌用他的權柄不是為了取得權力和得到人的服事,他的權柄在於他作為僕人的服事。耶穌教導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作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轄他們。但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2-45)真正的權柄在於是否願意順服在上帝旨意之下。馬可福音強調人們對耶穌的教導和權柄感到多麼驚訝,耶穌帶着權柄教導上帝國的來臨,他戰勝魔鬼的能力也證明了這種權柄。那些聽到耶穌教導並看到他戰勝惡魔的能力的人感到驚奇和驚訝。他們承認他的權威,並且不能將其保留在自己手中,有關耶穌的消息開始迅速傳開。但是,僅僅承認耶穌的力量和權柄是不夠的,我們必須順服他,也必須與世界分享他的信息。只有透過耶穌,人的罪才能得到赦免,從黑暗魔鬼的國度轉移到上帝的國度裏。世界的權勢和謊言都有終結的時候,上帝的真理和基督的權柄卻是從亙古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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