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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復活期第六主日
 

約翰福音 15:9-17

本主日福音經課是緊接上主日的經課,皆出自耶穌在分離前與門徒的對話,而15:1-6:3通常被視為一個完整的單元,當中有三個明顯的分段:      (1) 15:1-11詳細說出在基督內及不在基督內的結果和須要     (2) 15:12-17耶穌給門徒彼此相愛的命令      (3) 15:18-6:3說明為甚麼門徒將會被恨惡及所帶出的後果所以今天的經課159-17節是分別屬於第一及第二的分段,當中8-11節是延續1-7中「同在」的主題,加入了這同在的狀態乃是通過愛,亦帶出下一段遵守耶穌所給的命令的主題; 12-17節,則有以下論點:     (a) 彼此相愛的命令,愛是最高的標準(12-13    (b)   (i)   這命令是由父所啟示給他們(14-15     (ii)  門徒是上帝所揀選(16a     (iii) 原因是門徒使命要結果子,而他們祈求的必得着(16bcd  (a) 再重申彼此相愛的命令(17)由以上的分析看到,從第9節開始,耶穌再清楚說明如何可以與基督同在就是愛希臘文agape,從4-8節中耶穌不斷重複「同在」希臘文meno這主題,可以說是貫穿了整卷約翰福音這個詞,在福音書第1章耶穌呼召頭兩個門徒:他們就跟他「同住」,亦是用這個希臘文詞彙,而在第15章出現了七次(4, 5, 6, 7, 9, 1016),而同在或者在裏面是有信任、倚靠、堅忍的意思。而接着來9-25節的主題就是遵守,遵守耶穌給門徒愛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是我的命令」(15:12),或許有些人覺得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是屬於信仰群體內的關係,是基督徒之間的關係,相比於愛你的仇敵(可12:28-24及太22:34-40;路10:25-28)來得比較容易,但事實並不是如此簡單,耶穌在這裏強調門徒不論是個人與基督的關係,及門徒之間皆是建基於愛。但事實上,要恆久持續地與基督和弟兄姊妹活出一份愛的關係,是絕不容易,因此耶穌再三囑咐他們要彼此相愛,因為耶穌深深明白信徒群體彼此間的愛,乃是見證信仰最重要的質素。進而一步,耶穌說出一個清晰愛的表達,就是捨命:「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更大的了」(15:13),還記得在上兩星期善牧主日,耶穌說到好牧人為羊捨命,捨命是放下、捨去自己的心靈、肉體及意願,並不是一種「自毀」,而是願意犧牲,在這裏並不是單指自己倒空,擺上,亦不是從有到無的捨掉,而是在願意捨去時,得到更豐盛,更多的愛,是一種從愛而得到富足和喜樂。接着,耶穌指出愛的一個新層次,就是門徒成了他的朋友(15:14),這裏朋友,其實原文philo是「所愛的」,代表友情、友誼是愛的表達,由此,門徒皆是耶穌的「愛人」,在這親密的愛中結成一個群體,一個屬於上帝的愛的群體,而門徒就成了上帝的愛的流通管子,而門徒被揀選不是因為他們有任何特權,而是為了完成上帝的使命去結果子,而他們的禱告必能得到回應(15:16),這裏回應了15:7-8:「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想要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全。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在復活期的時候,復活主臨在信徒當中使他們喜樂,讓他們記起耶穌在那一夜,為我們犧牲前夕的一席話,耶穌再三提醒他的門徒要堅忍,時刻保持與主同在的關係,惟有靠着愛才能常在基督之中;當我們願意為到別人放下一些我們覺得重要的東西時,我們就能見證基督,讓上帝的愛臨到我們眾人之中,結出喜樂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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