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施洗約翰(下文稱約翰)被殺的資料,歷史上只有兩處地方出現過。一處來自新約聖經的兩部福音書(馬太福音14:1-12;馬可福音6:14-29),另一處出自主後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家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筆下的《猶太古史》(Jewish Antiquities)。可是出於寫作的目的和對象的不同,兩者的記述都有很大差異。後者的重點在於記載這件歷史事件,沒有太多細節的描述,只在說明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處死約翰是出於政治的考慮。他是大希律(Herod the Great)其中一位兒子,就是想要殺死嬰孩耶穌的那位大希律,而把約翰收監的,是希律安提帕。事緣安提帕娶了希羅底為妻,而她原是安提帕的兄弟腓力已離婚的妻子,豈料這件事竟引起約翰的評擊,安提帕看不過去,便把他監禁起來。約翰的跟隨者為此鼓動起來,對抗希律。希律見到當時不少猶太群眾對約翰的遭遇表示同情,恐怕長期把他收監只會引起不可收拾的暴亂,便索性把約翰處死。而約瑟夫記下這件事件,是要表明希律安提帕是何等暴虐,黑白顛倒,不得民心,所以遭到猶太民眾的厭棄,最後更被羅馬皇帝褫奪政權,流放外方(今天的法國境內),而他有這樣的結局,正是上帝要懲罰他;惡有惡報,死有餘辜。至於福音書寫下這件事件,手法很不一樣。馬可是以故事的文學形式,而且在某些細節上下過功夫,用以表達約翰的死所帶來以下兩重的意思:一、希律作為猶太地區的統治者竟離棄真理,不把上帝的律法放在眼內;二、堅持真理的人—特別是當時的基督徒—將有面臨迫害的危機,他們的生命猶如約翰,正被離棄真理的人和他們所代表的政權威脅着。這正是馬可想到要把約翰受難的故事加插在這裏,讓當時的信徒明白一個事實:他們傳講的是真理,而且因傳道而面對迫害的事,會是真實的;約翰如是,耶穌如是,當前信徒面對的挑戰也如是,都在說明一個事實:上帝國的實現是需要付上生命的代價。經文中有些細節是約瑟夫沒有記載的,有可能是福音書作者,特別是馬可刻意記載下來,用來凸顯希律是何等荒誕和他不可信的性格。故事先從耶穌說起,因為他的名聲傳開後,引起希律的注意。他好想知道耶穌的事,和其中有多少是與約翰有關—因為正是他把約翰處死。約翰在世時引起猶太民眾的注意,甚至有很多人跟隨他。現在竟有另一位像約翰的,而他比約翰更有能力,更具說服人的權柄,身邊也有不少門徒,甚至所傳的道跟約翰的都沒有太大分別(馬可福音1:4,15),難怪希律感到威脅,驚慌起來,相信耶穌正是「我所斬的約翰,他復活了。」(16節)這句話出自他的口,表明了他深知自己多行不義,難免有報應。其實希律心裏明白,心中有愧。根據馬可的記載,希律原不想殺約翰,因為知道「他是義人,是聖人,所以就保護他,雖然聽了他的講論十分困惑,仍然樂意聽他。」(20節)這明明要告訴我們:希律把希羅底娶過來是有違當時的律法,所以才有施洗約翰批評他:「你娶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理的」(18節)—以當時的文化氛圍,會被視之為亂倫(參:利未記18:16;20:21)。希律害怕約翰一旦得到釋放,他還會繼續批評他,難免在民眾中間做成紛亂,那豈不是自找麻煩,倒不如把他收監,只要不殺他,民憤也不會太大,日子久了,約翰也自然地被人遺忘了。這樣看來,希律不算是不聰明的。可是故事中另外一位當事人卻不是這樣想。希羅底最感到自己受辱,但知道希律是沒有考慮處死約翰的意圖,就只好等待時機進行報復。這一次機會來了,就在希律生日那天的宴會上,她想到可以利用自己的女兒把約翰除掉。她女兒進來跳舞,使希律和同席的人都很高興,而希律為要獎賞她,竟不顧自己只是作為羅馬帝國下的一位分封王,說出了超越自己權限的話,信誓旦旦的說:「無論你向我求甚麼,就是我國家的一半,我也會給你。」(23節)希律的荒誕就在於此,證明他只隨自己的喜好行事,不顧身份,不顧後果。然而他卻要為此付上代價,因為希羅底要自己的女兒要求「施洗約翰的頭」(24節)。希律頓時感到難為,但為了保着面子,也只好答應。更值得注意的,是她所要求的,不但是「約翰的頭」,還要「立刻」把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裏」(25節),足見不但希律荒誕暴戾,連他的妻子和女兒也是同樣殘酷不仁,令人髮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