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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五主日
 

馬可福音 7:1-8,14-15,21-23

經過五個主日連續以約翰福音第六章來闡釋整個五餅二魚神蹟的意義,福音經課再次回到馬可福音630-34, 53-56,有關耶穌餵飽五千人,及耶穌平靜風浪後,耶穌這時候是非常之受歡迎,他的工作亦達到「高峰」;今天福音卻回到耶穌受到法利賽人和文士對耶穌有關「飲食」的潔淨律例的討論,使我們看到其中有一個主要的重點,就是有關「食物」的原文(artos)就是麵包的意思。另一方面,馬可福音第七章是放在馬可福音有關耶穌餵飽五千人及在加利利海的另一邊餵飽四千人的神蹟之間,象徵了外邦人和猶太人之間其中的分隔是有關「飲食」的潔淨禮儀律法。

今天經課是選自7:1-231-8, 14-15, 21-23,而整個片段可以分為以下段落:

1-5節:堅固事件的開始及主要的爭議

1-2):講出新的場景

3-4):有關人物背景的解釋

5 :主要的爭議:有關的傳統及不潔淨的手

6-8節: 耶穌第一個的回應,引用以賽亞書,耶穌反問他們(8

9-13 耶穌第二個的回應,以摩西傳統作反問

14-15節:耶穌的教導,從裏面及從外面的分別

17 :門徒的要求

18-19節:耶穌回應門徒的要求

20-23節: 耶穌從倫理道德上去解釋怎樣從裏面的污穢列出一系列的惡念作總結

從以上的分析看到1-13節是耶穌與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對話,而14-23節則是耶穌向眾人的講論,而最後是在屋內耶穌向門徒的教導。

從一開始,法利賽人和文士就提出兩個問題:「為甚麼耶穌的門徒不按古人傳統去行事?他們用不潔淨的手去進食?」而這兩條問題的回答是在6-13節及14-23節中作出,從6-8節耶穌第一段講論是指出法利賽人只是出於自己的傳統,並不是基於律法,這些古人的傳統多是口傳的傳統,是由拉比直接教導及傳授給他們的學生(門徒)。

法利賽人所指控的是門徒用「不潔淨的手進食,而不潔淨原文(koine)是「普通」或「俗」的意思,而這裏是引用了民數記18:8-13,在吃祭物前必須潔淨。然而,有許多學者指出,當時一般猶太人並不會在日常生活中引用這條律法,只有某些猶太群體會作這樣的教導和要求。這裏詳細說出規條的內容,特別是從市場上回來,亦提到所有器皿皆要潔淨,有關潔淨的教導皆在利未記11-13章中,而在第5節,法利賽人指出門徒的不是:「你的門徒為甚麼不照古人的傳統,竟然用不潔淨的手吃飯呢?」

6-7節耶穌直接批評他們為「假冒為善的人」偽君子原文(hypocrite)是「演員」扮演某些角色的人,耶穌就引用以賽亞書29:13,強調他們遵守人的傳統反而忽略了聖經的教導,以先知的說話批評那些只注重外表的禮儀和口頭上的敬虔,忽略了內心真誠的崇拜。

而在14-15節耶穌是向眾人宣講,從頭就是「聽呀」,令我們想到摩西在申命記6:4向以色列民宣講上帝的律例典章,亦像馬可福音第4章耶穌在撒種的比喻開始時一樣,強調要聽他的話語,更要明白其中的意義,而第15節則是最核心的講論:「從外面進去的不能玷污人,惟有從裏面出來的才玷污人」,是回應有關食物的主題,在這裏耶穌是關注食物本身,而不是人進食的手是否潔淨,耶穌並不是否定律法,而是強調在禮儀上的潔淨和道德上的潔淨是互為一體,聖經的教導是整體而不是割裂的。

21-23節是耶穌向門徒解釋15節的比喻,20-23節是詳細解釋比喻的第二部分,列出十二種的惡念:六種皆是用眾數,而其餘則用單數,在新約聖經羅馬書1:29-31及希臘文學中皆有類似的罪惡細明表。

由此看到,所有罪惡皆來人的內心,耶穌的教導挑戰我們怎樣看人的內心,我們皆有一個犯罪的傾向,所以,當人願意承認內心的污穢,才能得到治療的機會,上帝就賜給我主耶穌救贖的恩典,治好我們內心的污穢;然而,很多時,人用了許多外在表面的方法,嘗試使我們聖潔和乾淨,反而成為了阻隔上帝救恩的障礙,成了自己的枷鎖,自以為聖潔的高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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