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島教區 東九龍教區 西九龍教區 澳門傳道地區  
 
 
主頁  |  聯絡我們  |  網站地圖     Eng
 

 
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九主日
 

馬可福音 9:38-50

本主日的福音經課(馬可福音9:38-50)提及耶穌在門徒爭論誰為大後,對門徒的教導。內容可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首先是關於「非門徒的人奉耶穌的名趕鬼是否需要禁止的教導」(38-41節)。門徒約翰報告他們禁止了一個不屬於他們團體的人奉耶穌的名趕鬼。但耶穌糾正了他們,指出不應阻止這樣的人,因為「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

其次是關於避免引起他人犯罪的嚴厲警告(42-48節)。耶穌用強烈的比喻說明,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如手、腳、眼),也不要因為犯罪而失去永生。這裏特別提到不要使「小子」中的一個跌倒。

最後是關於門徒品格的比喻(49-50節)。耶穌用鹽和火來描述門徒應有的特質。他說每個人都要被火「醃」(或「鹽醃」),又提到鹽若失去味道就沒用了。他勉勵門徒要有鹽的特質,並要彼此和睦。

38-41節,耶穌在十二門徒爭論誰為大之際,向門徒展現了超越狹隘主義的胸襟。當約翰報告有人「不跟從我們」卻奉耶穌的名趕鬼時,耶穌卻說:「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39節)。耶穌的回應顯示了他對信仰團體、門徒群體的理解,與門徒們所理解的甚為不同。希臘文 "akolouthei" 意味着「跟隨」或「成為門徒」,這裏指的不僅僅是物理上的跟隨「一板一眼」,更是生活方式和信仰實踐的跟隨。耶穌的回應挑戰了門徒彼此間只着眼於「大與小」及「同與異」等狹隘的群體意識,更提醒我們上帝的工作往往超出我們的認知。耶穌進一步強調,即使是給門徒一杯水這樣簡單的善舉也不會失去賞賜。這裏使用 "μισθὸν" ,意為「工價」或「賞賜」,強調了上帝看重並獎賞每一個善行,無論多麼微小。因此我們是否有些時候因為宗派、或神學觀點、或事工的做法差異等,而排斥其他信徒呢?我們如何在堅持真理的同時,亦保持開放和包容的態度,以致我們看得見上帝在我們周圍所作的工作呢?

42-48節,耶穌使用了生動甚至誇張的比喻來強調罪的嚴重性。「絆倒」一詞原文是意味着「使跌倒」或「使陷入罪中」。耶穌特別提到不要絆倒「這小子中的一個」,這裏的「小子」,有學者指是代表信心軟弱或年幼的信徒。耶穌用「砍掉手腳、剜出眼睛」等強烈比喻,不是字面上的自殘,而是強調我們應該採取果斷行動來對付罪。這些身體部位代表了可能導致我們犯罪的不同方面:手可能代表行為,腳可能代表我們去的地方,眼可能代表我們看的東西。耶穌在這裏,彷彿告訴門徒,與其着眼看「誰為大」、「誰是非我族類」,何不好好自我省察,意識自己的言行是否對他人的信仰產生負面影響呢?面對罪惡試探,我們又能否當機立斷呢?

最後,耶穌用鹽和火的比喻來描述門徒應有的特質(49-50節)。「被火像鹽一般醃起來」這個比喻結合了火和鹽的意象。在古代,鹽既是防腐劑也是調味品,而火則常與淨化和試煉聯繫在一起。這個比喻暗示門徒將經歷試煉(如火),但這些經歷會使他們更純淨,更能發揮影響力(如鹽)。

然而大家若留意,就在這段教導的結束,耶穌卻仍呼籲門徒「要有鹽,並彼此和睦」。就在門徒爭論「誰大誰小」、「誰是跟從他們」之際,耶穌的教導卻提醒門徒要看清彼此是否在真道砥礪同行,並且和陸團結。

上一篇經文淺釋   返回   下一篇經文淺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