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福音經課是選自路加福音12章,是耶穌教導門徒如何面對世界,當中耶穌的對象不單是門徒,亦是向那些群眾。整章可以分成四個主要部份:(i)1b-12節,耶穌向門徒發出警告,警戒他們不要假冒為善和懼怕世人,給他信心,上帝必然保守他們和最終得到人子的認同;(ii)13-21節,耶穌向群眾警告,指出人的貪慾是不會滿足的,以為地上生命只是建立在物質的富足上,而且是永久保持的;(iii)22-53節,警告門徒不要為世上的一切憂慮,上帝必然保守天上的財富,呼籲他們要變賣所有的,在上帝裏得到富足,向那些信靠上帝的人祝福,為人子的來臨作準備,最後指出耶穌會帶來紛爭和分裂;(iv)54-59節,耶穌責備眾人,因為他們沒有分辦到現在就是要作準備,與別人復和。
今天的經課是對耶穌群眾所發出的警告,整個教導的誘因是在群眾中有一個人走來問耶穌:13-14節描述人群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老師!請你吩咐我的兄弟和我分家產。」他以老師稱呼耶穌,似乎要耶穌為他作仲裁、作判官,為他爭取他所應得的承繼權,是有關爭產的問題,根據猶太律法:「人死了,若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傳給他的女兒。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兄弟。他若沒有兄弟,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兄弟。他父親若沒有兄弟,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繼承為業。」(民27:8-11)但耶穌明確地拒絕了他的請求,耶穌反問他:「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的判官,或給你們分家產的呢?」判官原文的意思是一個分辨者,暗示只有上帝才具有判辨是非的權柄,而這個人卻因恐怕失去他所應得的權利,而看不到上帝才是萬物的根源,就在這處境中帶出耶穌對財富的教導,指出那個人背後的原因是貪財,「你們要謹慎自守,躲避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於家道豐富。」耶穌向眾人提醒要他們留意,看清楚因內心的恐懼而產生了貪婪,不斷以物質的擁有所帶來虛假的安全感去填補心中的恐懼。
在16-21節耶穌用了一個比喻作例子是證明財富在面對上帝國的來臨時是變得毫無價值和意義,這個比喻是一個故事,當中描述一個財主,故事的進程發展可以分成四部份:(1)是土地出產豐富(16);(2)財主面對的問題—沒有地方儲藏;(3)他的解決方法(18-19);(4)上帝忽然而來的介入(20);而21節就是一句諺言的教導。從以上的分析看到整段經文的焦點是在於人不能掌管自己的未來,縱使我們為明天作出許多準備,特別是累積一定的財富。比喻指出一個人能得到土地豐盛的出產,不是完全因為他的勞力,乃是來自上帝的供給。
當他得到這些財富時,財主的無知就是以為這一切皆是出於他自己,在短短幾節經文中不斷提到「我」和「自己」:「他自己心裏想:『我的出產沒有地方儲藏,怎麼辦呢?』就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庫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裏好儲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自己說……」,使我們看到他以為他自己可以掌控自己生命的一切,以為物質豐厚才是生命最安全的保障;誰不知人的生命只是上帝暫時交給我們管理的,隨時皆可以取回。這個比喻提出一個有關生命的重要課題,就是「生命的意義」,而這個比喻就是對「人的生命不在於家道豐富」(12:15)的闡釋,就如詩篇14:1「愚頑人心裏說:『沒有上帝。』」他們都敗壞,行了可憎惡的事,沒有一個人行善」,如果我們真實地了解生命的意義,我們生命的焦點就不會只放在物質上,而我們所作的一切亦不會只是為未來的穩妥作籌謀,因為這皆是愚拙和無知,把上帝排拒於我們生命之外,不知道他給我們生命的目的就是服侍上帝(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