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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巴多羅買日
 

路加福音 22:24-30

這個主日的福音經課記載主耶穌的門徒爭論他們中間誰可算為大。很多人都渴望擁有權力、榮譽和地位。在追求較高的政治、經濟及社會地位時,人往往忽略或輕視那些願意服事其他人的人。面對門徒的爭論,耶穌教導他們,說:「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中間最大的,倒要成為最小的;為領袖的,倒要像服事人的。」(路 22:26)耶穌指出自己也在他們當中像服事人的一樣,好讓門徒以他為榜樣。耶穌沒有反對他們為「大」,但是他給了「為大」的一個真正的意義和價值。真心願意放下自己服事其他人的,那人便為大。這種「大」是源於我們跟隨耶穌的腳蹤,而我們的主正是一位取了奴僕樣式的君王。保羅教導我們:「他本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同等,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6-7

一個真正的領袖不在於他如何享受自己的地位與權力,而是在於他如何運用自己的能力、資源和生命去服務和愛其他人。門徒可以成為領袖,但是這為首的不能仿效那「外邦人的君王」,而是要跟隨那位因為愛而甘願取了奴僕樣式的主耶穌。現今世代中,很多政治和軍事領袖都會將自身利益放於首位。耶穌教導我們,如果我們想要成功地履行身為門徒的呼召和使命,就必須效法主耶穌君尊義僕的榜樣。主教導我們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

基督徒去服事他人並不表示他們可以任人踐踏或擺佈。基督徒是要忠於主耶穌的教導,作父所喜悅的事。雖然耶穌取了僕人的樣式,但是他絕不妥協或接受當時的宗教領袖的假冒為善。忠心的門徒願意與耶穌一同受苦,仰望與他一同得榮耀的應許。耶穌說:「我在試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我把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使你們在我的國裏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路22:28-30)在上帝的國之中,那為首的是會懷着愛德去服事別人,他們會在主的國度裏與他一同坐席。如果人只看見自己,那麼任何的服事都會覺得苦澀。只有甘願取僕人的樣式去服事,不求自己的益處,這樣的服事才能帶給人確實的祝福。這種服事是出於愛心和真誠,不求得到他人的讚賞。縱然其他人會有注意到自己所做的事情,也不會感到不高興。

耶穌教導他的門徒,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4-16)讓我們以基督的心為心,讓我們能活出耶穌君尊義僕的生命,榮耀我們在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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