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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廿一主日
 

路加福音 19:1-10

本主日經課是路加福音18:18-19:10一段經文的最後部分,當中描述耶穌接近他旅程的目的地耶路撒冷,他和三個人物相遇:一位富有年輕的官、一位又窮又盲的乞丐、一位富有但矮小的稅吏,這三個相遇的故事明顯地有關連,都是有關財富怎樣影響我們進入上帝的國。本主日的經課,是耶穌在耶利哥醫治一位瞎子(18:35-43)之後,當然這兩件事件皆是發生在耶利哥,耶利哥乃是朝向耶路撒冷的最後一站,而兩件事件的主角:瞎子和稅吏撒該,代表了兩個完全對立的處境:

瞎子

討飯(貧窮)

倚賴別人的施捨

不能看見(瞎眼)

想再能看見

向耶穌呼喊

眾人阻止他

耶穌問他想要什麼

「你的信救了你」

撒該

非常富有(稅吏)

倚仗自己的權力

太多人,身材矮小(看不見)

爬上樹想見耶穌

不發一言

人太多阻隔了他

耶穌指示他去做

「救恩臨到他的家」

經文中有一個關鍵詞就是「再看見」,亦可解作「抬頭一看」,原文是同一個詞彙,所以撒該是否重新看見,或是用了一個全新的角度看生命?而撒該的名字在希伯來文是「正義/純潔」的意思,所以這個故事可以視為一個「公義」的模範,然而,這是通過耶穌的臨在及來自上帝的恩典。

故事的開始,19:1 描述耶穌的旅程,強調只是經過耶利哥,因他的目的地是耶路撒冷,11:2 是敘述介紹撒該的身份,他是作稅吏長,是個財主;但他卻想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亦帶出他的身材(矮小),他不是禮節地邀請耶穌到他家中,反而選擇一個放下身段的方式,冒着危險爬上一棵桑樹上。這裏一方面是延續路加福音上一章有關稅吏(18:9-14)及財主(18:18-23)的主題,在整卷福音書中,稅吏及財主皆是被批評的對象,但同時,撒該的身材矮小卻帶出他有着小孩子的特質,而在路加福音中小孩子是被耶穌接納和上帝國裏的人,「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接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絕不能進去。」(18:16-17)。

撒該要看看耶穌,這詞是有尋找的意思(19:3),而在19:10 耶穌是要「尋找」失喪的人,當他想要知道耶穌是誰時,耶穌已對他非常之認識和了解,在撒該未向耶穌發出任何請求之先,耶穌主動向他發出要求:「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裏」,耶穌這個要求是對撒該—眾人視為罪人的肯定和接納,路加福音非常重視「今天」(19:5, 9),救恩的改變就是在此時此刻不是在明天或者過去,就如耶穌開始他的牧職在會堂宣講:「你們聽見的這段經文,今天已經應驗了。」(4:21)及在十字架上:「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23:43

撒該的改變,不像那位財主(18:18-27),他憂憂愁愁地離開耶穌,而撒該卻歡天喜地接待耶穌,更站着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勒索了誰,就還他四倍。」他的身體語言表達他重新站起來,更勇敢承認自己的錯,曾經勒索別人,主動地把他的財富與窮人分享,超過律法的規定,把應有的交還給受他剝削的人。他的改變—富人可以得救,是一件神蹟,當中看到不是財富本身是罪惡,而是怎樣得到財富才是最主要的問題,用了「勒索」一詞。撒該的回轉,是用行動作表達,當中包含了悔改的表現,他稱呼耶穌為主,亦看到救贖不單是個人的得救,而是重新建立一個以耶穌為主的群體。

同時,故事中有一群人,他們代表着一些時常在耶穌身邊的人,但他們永遠不認識他的心意,更成了阻隔別人去到耶穌面前的人(19:3),令撒該看不到耶穌,而在19:17中,眾人私下議論,這議論是有埋怨、發怨言的意思,在路加福音中另外有兩處用到同一個詞彙:5:30-3115:1-219:7,使我們看到在上帝眼中,任何一個人皆可以得救,縱然,我們一時不能理解和明白,我們要讓上帝去作工,不要質疑上帝的救恩,更成為別人信仰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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