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島教區 東九龍教區 西九龍教區 澳門傳道地區  
 
 
主頁  |  聯絡我們  |  網站地圖     Eng
 

 
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日後第廿二主日
 

馬可福音 10:46-52

作者 : 潘正行牧師

本周的福音經課是耶穌進入聖城前的最後一段記述,亦是8章至10章的段落總結。在這段落中,耶穌三次預言自己的受害,死亡與復活(八31,九31,十34);又三次教導門徒跟從耶穌的要求。第八章34-38節中,耶穌教導門徒要捨己;第九章33-37節中,耶穌教導他們要接納小孩;而在第十章35-45節,耶穌就教他們誰要為首,誰就要作眾人之僕。若有細心留意,包含在這一段落的,正是兩個治好盲人的記載。第一個是在八章22-26節,耶穌來到伯賽大,開了盲人的眼睛;而第二個神蹟,就是本周的福音經課,他治好了盲人巴底買。兩段醫治的記述,有很多值得比較之處。在第八章的故事中,作者沒有提及這位被治者的名字;而在第十章的故事裏,作者指出這人的名字是巴底買。「巴」(bar)是亞蘭文,是兒子的意思,「巴底買」即是「底買的兒子」。為何作者得知他的身份呢?或許與52節這位盲人被治好後的反應有關。他選擇了在路上跟隨耶穌,他成為了門徒中的一分子,因此使作者更有機會認識他。反之第八章故事的結尾,盲人沒有與耶穌上路,被他打發了回家。
信心的呼喊
除名字外,身邊人的反應亦有所分別。八章裏的盲人是被旁人帶到耶穌身旁,而在第十章裏的旁人,沒有幫忙巴底買之餘,反而去責備他,不許他作聲。「責備」這詞在原文的詞態是現在進行式,即代表旁人不停的責備他。但巴底買沒有因眾人不絕的責備而妥協和卻步,他反而越發向耶穌呼喊,說:「大衛之子啊,可憐我吧!」。馬可福音不像馬太和路加,書中沒有記載耶穌的家譜。知道耶穌身份的,除了污靈外,如一章24節污靈喊叫:「我知道你是誰,你是上帝的聖者」,在整卷書中,就只有三個人直接呼喊出耶穌的身份。第一個是彼得,在八章29節裏說耶穌是基督;另一個是在十架下的百夫長,在十五章39節裏耶穌斷氣後,說「這人真是上帝的兒子!」;而最後的就是巴底買,稱呼耶穌為「大衛的兒子」。這顯示出巴底買對耶穌的信心,他知道耶穌有能力醫治他。這信心亦反映在醫治的過程中。在第八章的醫治裏,耶穌要為盲人兩次按手,盲人才得以完全的復原。第十章的故事裏,作者說巴底買「立刻」看得見。信心在馬可的醫治故事中扮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無論是第二章被抬來的癱子,第五章患血漏的女人,及第七章的腓尼基婦人,耶穌都因他們的信心使他們得以醫治。
信心的行動
但信心不能單單止於情感,亦要付諸行動。巴底買一方面大聲喊叫耶穌的名稱,另一方面當耶穌叫他過來時,這盲人作了三個行動。他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裏。他所丟下的衣服,有聖經學者說是他的外衣。巴勒斯坦地區的沙漠天氣溫差很大,晚上需要外衣才能保暖,因此摩西律法也規定若人拿了鄰舍的外衣作抵押,要在日落前還給他(出廿二26)。另一說法是這衣服實指一塊布,是乞丐放在身前用來討飯的物品。無論是外衣還是討飯的工具,這表明他對耶穌醫治能力的信心。若他能看見,賴以維生的討飯工具就再無必要;能得到醫治,他願意把保命的外衣也丟棄。最後,耶穌確實看見了他的信心,因此對他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因這一句話,盲人就立刻看見了。在未看見之前,他只能坐在路上被動的守候,在得到醫治後,他便能在路上主動的跟隨耶穌。巴底買選擇跟從耶穌,表明他不只是為了得到自身益處而尋求,而是在感受到耶穌能力後,知曉耶穌是生命中值得跟隨之主。
今日,當我們有求於耶穌時,我們對耶穌是否有信心?我們又怎樣以行動來表示這份信心呢?

上一篇經文淺釋   返回   下一篇經文淺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