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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大齋期第四主日
 

約翰福音 9:1-41

約翰福音第九章「治好生來失明的人」不僅僅是一個關於神蹟的故事,更是一場關乎「誰才是真正失明」的信仰反思。

門徒起首提出一個問題:「拉比,這人生來失明,是誰犯了罪?是這人還是他的父母呢?」(約9:2)在華人文化中,我們也很容易將不幸與「報應」聯繫在一起;即使在基督徒群體中,當疾病或意外臨到,我們也常暗自揣測:「是不是我哪裏得罪了上帝?」

然而,耶穌的回答打破了這種宿命論:「既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約9:3)耶穌這句話不是美化苦難,彷彿上帝故意弄瞎一個人好讓表演神蹟;耶穌是在「重構」苦難的意義。他將門徒的視線從「追究過去的原因」,轉向「期待未來的救贖」。當我們身陷幽谷,與其不斷內耗地問「為甚麼是我?」這裏彷彿邀請我們學習問「主啊,你要在這境況中,顯出甚麼作為呢?」這是一種從定罪轉向凝視恩典。

耶穌在這神蹟中,他沒有像平時那樣只說一句話,而是「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了泥抹在盲人的眼睛上」(約9:6),然後吩咐他去西羅亞池洗。為甚麼要用泥土呢?聖經學者認為這呼應創世記第二章的記載,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並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耶穌用唾沫(象徵生命與氣息)和着泥土,塗在盲人的眼睛上,這是一個「新創造」。耶穌不僅是醫治者,他更是那位「從起初」的創造主,建立新的秩序與生命。

接着,當盲人在西羅亞池清洗眼睛,帶着視力回來後,故事進入了漫長且充滿諷刺的記載。鄰舍的質疑、法利賽人的盤問、父母的恐懼退縮,交織成一幅複雜又諷刺的景像。一個生來失明的人,靈裏的眼睛卻被漸漸打開。他對耶穌的認知,從最初的「有一個人名叫耶穌」(11節),到認為他是「先知」(17節),再到堅稱他是「從上帝來的」(33節),最後俯伏敬拜稱呼「主啊」(38節)。他的信仰在逼迫中,竟越發清晰。

相反,自以為看見的法利賽人,卻陷入了徹底的盲目,他們擁有豐富的聖經知識,卻被僵化的安息日規條蒙蔽了雙眼。他們反覆盤問,不是為了尋找真理,而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威。法利賽人的傲慢使他們瞎眼(約9:29)。世上最難醫治的失明,就是「自以為已經看見」。當我們對信仰的理解變得教條化,當我們失去了對上帝奇妙作為的敬畏與開放態度時,我們就成了現代的法利賽人。

神蹟的最後,這位重見光明的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他被法利賽人「趕出去了」(約9:34),也就是被逐出了會堂。看見真理,有時會帶來孤獨。但經文最動人的一幕發生在第35節:「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就找到他……」。

當這人因為耶穌的名被宗教體制驅逐時,耶穌沒有在聖殿裏等他,而是親自去尋找他。耶穌向他啟示了自己就是「人子」,那人便說:「主啊,我信!」就拜耶穌(約9:38)。真正的敬拜,不一定發生在富麗堂皇的教堂內,而是發生在被主流排斥的邊緣地帶,發生在一個破碎卻被主尋回的心靈中。

親愛的弟兄姊妹,這福音經課不僅是歷史上的神蹟,更是對你我的邀請。我們都帶着某種程度的「生來失明」—被我們的偏見、恐懼、自私和僵化的習慣蒙蔽。我們是否願意像那位盲人一樣,順服耶穌看似不合邏輯的吩咐,帶着眼上的泥土,走到西羅亞池去洗淨呢?我們是否敢於在面對世界的質疑時,勇敢地說出那句最純粹的見證:「有一件事我知道,我本來是失明的,現在我看見了。」(約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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