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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誕期第一主日
 

1) 路加福音 2:41-52 [或] 2) 約翰福音 1:1-18 (註:請與聖誕期第二主日按同一組別選擇。)

作者 : 潘正行牧師

試想想人生中不同的「第一次」。第一次上學,第一次失戀,看見孩子第一次走路,第一次考試一百分,第一次試穿西裝,第一次獲獎,第一次領受聖餐等等。第一次往往都是人生中最深刻最重要最使人難忘的經歷。對於耶穌而言,路加福音二章41-52節也是他的第一次。
耶穌的第一次在41節之前,讀者只能以第三身的旁述去認識耶穌。天使加百列對馬利亞的宣告,尊主頌刻劃母親對兒子的寄望,西面和亞拿看見救主的喜悅,這些都描述耶穌出生為世界帶來的影響和改變,但讀者要等到49節,才能聽到耶穌說的第一句話,就是對父母說「為甚麼找我呢?」若果你是耶穌的父母,這話確實是頂心頂肺。馬利亞和約瑟找了他三天或四天,竟然換來一句輕描淡寫的回應:「你們為甚麼找我?」因此,這除了是耶穌的第一句話,或許也是耶穌第一次頂撞父母。

 

父母的感受

當孩子懂得頂撞父母時,代表這孩子確實長大了。猶太人的成人禮在孩子12歲時舉行,成人禮後的兒子就是「律法之子」,要為自己負上律法上和宗教上的責任。因此,這也是耶穌第一次代表自己個人去上耶路撒冷守節。孩子開始為自己作決定時,有些決定會與父母的期望互相違背,父母的心情當然忐忑。一方面感到他事事喜歡與你頂撞,另一方面卻感到這孩子續漸獨立,有大人的樣式。聖經在48節裏用希奇來描述這感受。「希奇」在希臘文原文是指「用力推出去」,即是好像被重物撞擊了一下。耶穌的聰明智慧及他的應對,一時間,使馬利亞和約瑟另眼相看,因為感到這孩子確實長大了。可是馬利亞又立時回到嚴母的樣式,對耶穌表達他們的擔憂:「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語句中帶擔憂,更帶一點憤怒。

 

耶穌的立願

對耶穌而言,這第一次更是充滿新鮮感。他對身邊的事物,特別對聖殿,對教師的講論,對律法感到莫大的好奇,不然亦不會三天一直留在聖殿之中,聆聽拉比的講解,與他們有問有答。更使耶穌感到有興趣的應該是這位宗教中所提到的「父」。他清楚認定自己與他有密切關係,他不只是書上提及到某某人,而是「我父」。他亦清楚認定自己的成長發展方向,是要「以我父的事為念」。耶穌的第一次開口,就確認了自己的未來,找到自己的召命。對於父母而言,一位12歲的小伙子,告訴你要以我父的事為念,特別是為人父親的,相信不會明白他在說甚麼。只是知道他這一句話絕對不是隨口而說。若然子女在初中時就告訴你,他要做一位科學家,一位醫生,向你立下他人生的志願,也請不要輕看他們的這一句話。
馬利亞選擇了把她的所見所聞,這些不明白的一切,存在心裏,反覆思索。我相信當馬利亞有日看見長大了的耶穌被門徒所賣,看見耶穌受審不發一言,看見他被戲弄,被群眾呼喊「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看見他默默承受這一切,最後在十字架上呼叫「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馬利亞必定會感到十分悲傷難過,心裏面亦充滿疑問:「孩子,你這樣做是為了甚麼?孩子,你這樣做值得嗎?」此時,這一直存在她心裏的畫面浮現出來,那位12歲的兒子告訴他「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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