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22:14-23:56 (或) 路加福音 23:1-49
梁麗娥
本主日的聖道禮儀稱為「苦難聖道禮儀」,會誦讀「基督受難福音」,這是因為棕枝主日又稱為「苦難主日」(Passion Sunday)。今天的福音選自路加福音,經課表亦提供了長、短篇幅的選擇。以下為長篇幅的福音經課的分段大綱: 22:14-20 最後晚餐 22:21-38 耶穌的臨別贈言,包括: 預言將會被出賣及彼得不認主;門徒爭論誰為大;吩咐帶備錢囊、行囊及刀 22:39-46 在橄欖山上禱告 22:47-53 被捉拿 22:54-62 彼得三次不認主 22:63-65 被挑戰及戲弄 22:66-71 在猶太人公會受審 23:1-25 在彼拉多及希律前受審 23:26-56 被釘在十字架、死亡、被埋葬 參考以上大綱,短篇幅的經課(23:1-49)只包括耶穌受審、被釘及死亡的部分,即是耶穌受難最核心的段落。在長篇幅的受難福音之中,以下三小段是路加福音獨有的記載,值得多加留意。 (一)22:24-30門徒爭論誰為大 這段落的內容在馬太福音20:20-28及馬可福音10:35-45有相似的記載,但都不是在最後晚餐的場景中發生的。路加福音的作者將門徒爭論誰為大的議題,連繫在門徒互相追問誰出賣耶穌之後,並且只表達耶穌對全體門徒的教導,不提及其他福音書針對個別門徒的情況。此外,22:28-30連繫於最後晚餐時談到的「國」、「吃」、「喝」,以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都是將當時他們的場景延伸至將來。這可能是作者想以此鼓勵第一代讀者忍耐面對當前的試煉,只要願意憑着信心與主一同經歷試煉,將來必在上帝的國裏得賞賜和權柄。 (二)22:35-38吩咐帶備錢囊、行囊及刀 以前耶穌差遣七十二人出去的時候(參:路10:4),曾吩咐他們甚麼都不要帶,目的是強調在傳道服務時,上帝必有足夠供應。但當此時耶穌將要被害,他有不同的指示。學者認為兩者前後並沒有矛盾,在22:35亦顯示耶穌肯定之前的吩咐,只是在22:36的「但如今」顯出情況已經有所轉變,因為耶穌被祭司長和文士陷害之後,21:7-24所描述耶路撒冷被毀的事將會發生(即第一代讀者所面對的處境),到那時門徒亦要面對苦難,不能逃避,所以他們要自行預備行裝,即是錢囊、行囊和刀,這些都是當時的基本行裝,刀不是用來作武器的,只是作自衛之用。22:37引用了以賽亞書53:12受苦僕人的片段,表達了耶穌要以受苦僕人的方式完成使命,同樣,門徒也要有準備,當面對逼迫時,他們亦要像耶穌一樣犧牲。 (三)23:6-12被帶到希律前受審 這段落描述加利利的分封王希律剛在耶路撒冷,於是彼拉多吩咐人將加利利人耶穌帶到希律面前受審。彼拉多這樣做是想將部份處理耶穌的責任轉移至希律。路加福音的作者特別提出這事,並指「在那一天」(23:12)希律和彼拉多由「彼此為仇」變為「成了朋友」,目的是要標明事件在歷史上的時間,並且他們二人的「和好」,與耶穌的犧牲成就上帝與人和好,成了對照。至於耶穌面對希律許多的查問,都一言不答(23:9),他就像以賽亞書53:7所描述的情況,如此暗示了耶穌是以賽亞書內所描述的受苦僕人。 耶穌的受難經歷包括了被群眾拒絕、被出賣、被審問、被侮辱,被釘在十字架上,最後慢慢流血至死。不過,他最大的痛苦,是要經驗天父對他的掩面不顧,但他仍然願意順服。如此,耶穌給了我們每一個基督徒一個榜樣,就是順服在天父的旨意之下生活,為愛人的緣故,願意犧牲自己,甘心受辱。讓我們在聖周深入思索自己的生命,並讓上帝幫助我們去完成他的旨意在地上。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