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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七主日
 

路加福音 15:1-10

作者 : 鄧翊匡牧師

上星期的福音經課(路十四25-33),耶穌說出作門徒的代價,是需要認出生命中最需要重視的,就只有上帝。跟隨主之先,要了解自己犧牲是為甚麼(就是為真正的主,真生命的主),而非盲從,或為利益而跟從。及後在34-35節,耶穌說出,不願到他那裏來的,就如失了味的鹽,因耶穌就是生命的主。所以,從另一個角度看,跟隨主,就如有味的鹽,生命會滿有價值。
許多在當時被認為是沒有生命價值的「稅吏和罪人」挨近耶穌聽生命之「道」(1),熟識猶太律法的「法利賽和文士」當然看不過眼,但又不敢當面指責耶穌,因為他們已被耶穌教訓過,並且不能反駁(見十四1-6),所以他們只「私下」地議論批評耶穌接納律法上不潔的人,並且一同吃飯(2)。
「稅吏和罪人」真的是沒有生命價值的不潔之人嗎?但是與法利賽人和文士比較,稅吏和罪人似乎才是真正看到「生命之主」是誰,因為他們願意主動走近耶穌,聽耶穌的「生命之道」,所以他們才是「有味的鹽」,是生命滿有價值的人。
耶穌的迷羊比喻和失錢比喻,正正是回應這個教導(3)。
在牧羊人眼中,每隻能認出牧羊人的羊,便是屬牧羊人的羊,都是有價的。因此牧羊人和羊主人,會想盡辦法找回失去的羊,就如稅吏和罪人,他們的心靈曾流離失所,但他們卻認得他們心靈的歸屬,願意走近和跟隨耶穌,故此對於大牧人耶穌而言,是必定會尋回走失的羊(4),因為在野外,羊是會有危險的:若羊被野獸撕裂,就會失去其價值,就如人離開上主,也會受邪惡誘導。因此能找到失羊,是值得歡喜,甚至值得與人分享這份喜悅的(5-6)。
同樣在「失錢的比喻」中,一塊錢,其實就是一天的工資,是有價值的。為了使這塊錢的價值仍然存在(因失去了,用不到,那塊錢就如一塊爛銅無疑),婦人會努力尋找(8)。尋到了,會高興得向人宣布,就如我們今天的洗禮,教會也是在眾人面前為領洗者施洗,向人「宣布」這份喜悅一樣(9)。
罪人的悔改,就如羊和錢被尋回,回復原本的價值,故此是值得喜悅的事(10)。因此,在上主眼中,無論我們的生命,在過去、現在甚至將來,即使會經歷流離失所,但在上主眼中,我們原本就是有價的,因我們願意認生命的主,故此上主必會努力尋回我們。
另外,我們可能都問過一條問題:為何耶穌會冒險讓99隻沒有走失的羊留在曠野呢(7)?事實上,放牧是群體的工作,所以或許是有其他牧羊人和牧羊狗幫忙看守,又或者這99隻羊,是深信牧羊人不會無緣無故撇下牠們不顧,與牧羊人有一份互相的信賴,所以牧羊人願意冒這個險去尋羊。各位弟兄姊妹,這就是「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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