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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顯現期第七主日
 

馬太福音 5:38-48

作者 : 潘正行牧師

有人問,為何「竹戰」有助紓緩認知障礙?說法有二。第一,因為竹戰的過程中,有很多手部動作,洗牌、排牌、摸牌、捽牌、打牌,而手部動作有助上半身的血液循環,從生理方面幫助緩解病情。第二,因為竹戰迫使你要面對你的敵人:對家、上下家。當一個人時常要面對仇敵的時候,與他們鬥智鬥力,就可以激發大腦運用,因此亦於心理、智力上對認知障礙患者大有裨益。
人生雖然不是一場竹戰,但人生確實不時有許多敵人出現在你面前。
本主日的福音經課主題就與「惡人」、「仇敵」有關。耶穌教導他的門徒,不要與惡人作對,要愛你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按當時猶太人律法,報復的法則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律法源自出埃及記21章24節,耶和華在西乃山向摩西所頒布的法規。讀者或會覺得這規定很血腥。別人怎樣傷害我,我就要照樣傷害他;別人要我受這樣的苦,我就要他同受這樣的痛。但上帝確實知曉人的本性,當有人被得罪時,他的報復不會只是一眼還一眼,而會要人雙倍奉還,甚至是十倍奉還。一眼還一眼,一牙還一牙的法則,就規範了這種過度報復的行為。當然,到了耶穌時代,這法則的實用性亦續漸式微,通常會以罰款解決紛爭。
面對與你平起平坐的鄉親,就可以把紛爭訴諸更大的權威,但面對權勢的迫害,向他們講「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就顯得有些無力和滑稽。馬太福音成書於公元80至90年間,當時的教會正面對着羅馬政府的迫逼(由81至96年職位的羅馬皇帝多米田自封為「主神」,並強迫臣民要在神祇中拜他,不願意膜拜他的基督徒則受到逼害),以及猶太教的排擠,要向這些迫害你的惡人作報復性的抗爭,只會自取滅亡。對於迫害你的人,信徒必須要與他們鬥智鬥力,更加要與他們鬥善。
耶穌教信徒的方式就是「若有人想打你的右臉,連另一邊也轉過去由他打;有人想要你一件衣裳把另一件也由他拿去;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再跟他走多一里。」打你,拿你的東西,強迫你跟他走,都是當時逼害者作弄基督徒的方式。耶穌教導信徒,與其作無謂的抵抗,不如由得他們戲弄,甚至積極地向他們釋出善意,使他們感到無地自容,正如羅馬書的教導,不要以惡報惡,反要以善勝惡。
除此以外,還有一種解釋是說這三種對逼迫者的回應,是特別針對羅馬士兵而作的。當時羅馬政府賦予士兵有權強迫人民幫他拿東西走一里的路程(耶穌苦路上的古利奈人西門),但一里後就必須拿回東西放他走。假若此時,你告訴這士兵,讓我再跟你走一里吧,他就必須要回絕你的邀請,不然他就犯了軍法。可是,東西卻仍在你手中,你死也不交給他,他就唯有從你手上搶回原本屬他的東西,場面十分尷尬。強迫拿你的衣服亦一樣。猶太人穿的衣服有兩件,裏衣外衣,若搶你的外衣,按猶太律法要在日落前交還(出埃及記22:27),沒有任何益處,但若搶你的裏衣,就沒有規定是否需要交還。假若此時你把外衣也脫下,一絲不掛的站在他面前,按當時的傳統看見一個赤身露體的人,羞辱的不是被看的人,而是看見的人。面對惡者,沒辦法正面對抗,就唯有藉着使他尷尬,藉着使他感到羞辱,而渴望在這困境中尋找得到一些生存空間。
最後耶穌還教導門徒要為仇敵禱告。試問在世間,有哪一個畫面比一個將要被處死的人,在面對死亡之前,還大聲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更加反映得到信仰的真實,反映到這位上帝的實在?早期基督教會的擴展亦一樣,在刑場上,在殉道者死前的講話裏,信仰的種子就落到人的心田中,期待着開花結果的一天。
面對惡人,面對仇敵,耶穌沒有教導我們以暴制暴,更沒有教導我們獨善其身,沉默的容讓惡事在身邊出現,而是要我們積極的行善去面對。曾任大學校長的天主教修女渡邊和子,經歷過人生的起跌之後,她總結出一句說話「在落地之處開花,並不是無可奈何。那是要你恭敬地領受命運交予的一切,編成一束能讓自己微笑,也能讓他人幸福的花束。無論在何種境遇,你都能閃耀發光。」就讓耶穌的教導提醒我們,無論惡多可怕,這世界並不是屬於行惡的人,而是屬於行善的人,因為這世界是天父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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