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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大齋期第五主日
 

約翰福音 11:1-45

作者 : 陳榮豐牧師

本主日的福音經課約翰福音11:1-45,記載着耶穌使拉撒路從死中復活的神蹟。這神蹟在四福音中,只出現在約翰福音,也是該福音中耶穌最後一次在眾人面前行的神蹟(除耶穌的復活奧蹟外),故此有學者認為這神蹟在分段結構上是2-12章被稱為「神蹟之書」的總結。因為拉撒路復活的神蹟,使更多猶太人相信耶穌,亦因此令大祭司及猶太領袖着力開展殺機(見47-52節)。故此,拉撒路復活的神蹟開啟了耶穌步向死亡的路,而耶穌步向死亡的路,正是這位道成肉身的人子得榮耀之路,這或許就是耶穌在第4節所說:「這病不至於死,而是為了上帝的榮耀,為要使上帝的兒子藉此得榮耀。」的真正意義了。
經文記載的拉撒路,大部分學者都認為無必要與路加福音16章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中的拉撒路作比對。在1-2 節,如果我們細心留意經文的排序結構,「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姐姐馬大的村莊。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弟弟。」約翰福音在本章的起頭,介紹了拉撒路、馬利亞、馬大,特別是馬利亞,福音作者特別加上用「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的備註。然而,香膏抹主的事跡(12章),其實是記載在拉撒路從死中復活的神蹟之後。這個看來是次序上有誤的鋪排,其實表達了早期約翰福音的讀者群體熟悉馬利亞、馬大和拉撒路這個家庭,而抹膏於耶穌的事跡亦應早已流傳於約翰福音的群體。
在1-6節,經文記載了拉撒路「這位耶穌所愛的人病了」,約翰又備註說「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妹,以及拉撒路」,但耶穌的回應是「他聽見拉撒路病了,仍在原地住了兩天」。耶穌既愛他們卻又拖延,這是一個怎樣理解的信仰經驗呢?相信這亦是很多信徒所經歷「上主遲延回應」的信仰處境。今日的我們,怎樣面對上帝對世界、教會、家庭,以及我們自身的苦難與困難的沉默、拖延呢?
17節記載,當耶穌到達,拉撒路已死了四天。很多學者嘗試多方面從耶穌拖延到出發、到計算由原地到伯大尼的腳程等去印證拉撒路死了四天是怎樣計算的。然而,較合理解釋是「耶穌的拖延」與「拉撒路死了四天」都同樣表達了一個事實:「拉撒路真的死了」。耶穌的拖延,為要使拉撒路徹底的死去,而不是重病沉睡;而「死去四天」是源於猶太人的傳統對死亡的想法,認為人死了,靈魂會在遺體凝留三天,之後就會離開,死者就沒有復甦的可能了。因此,當耶穌來到墳墓前,他所施行的一切,是全因為他是「基督,上帝的兒子」(27節),亦正如他的宣告:「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是和合本的翻譯,較準確的翻譯應該是「我是復活,我是生命」。這個翻譯讓我們能緊扣約翰福音「我是」的主題,如:「我是好牧人」、「我是世界的光」、「我是葡萄樹」。而「我是」是五經中《出埃及記》3:14節,上主的自我表述:「『我是』就『我是』」(I am who I am)。耶穌透過這論述及施展這讓死人從死復活的神蹟,目的是彰顯他就是「我是」,就是基督,是那位從太初開始到施行拯救的人子,而這人子亦在這神蹟後,開始了他受死—榮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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