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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復活期第三主日
 

路加福音 24:13-35

作者 : 梁麗娥牧師

很多學者都同意,「以馬忤斯的路上」(路24:13-35)是四卷福音書之中,描繪得比較細緻的一段事蹟,這段記載充滿了戲劇性的效果,難怪自中世紀開始,已有不少畫家喜歡以這為題材。研究路加福音的學者Joseph Fitzmyer將這段經文分為四部分:
1. 路上的相遇(v. 13-16)
這段記述以「同一天」作開始,表示事情發生在與之前段落的同一天,即「七日的第一日」(24:1)。事實上,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所記載的幾件事蹟都被描述發生在同一天。至於這段記載起初出現的人物(24:13),被稱為「門徒中有兩個人」,直到在第18節才表示其中一人名叫革流巴,這樣的表達令一些學者對這兩人的身分產生不同的揣測。從他們發現自己遇見復活的耶穌後,即時回程去告訴十一位門徒和與他們在一起的人(24:33),推斷他們之前已和十一位門徒認識,很可能就是23:49所包括的人。除此之外,因革流巴(Cleopas)與曾在約翰福音19:25出現的革羅罷(Clopas)的名字十分接近,故此有學者提出這兩個人可能是革羅罷和他妻子馬利亞夫婦兩人。不過,作者沒有清楚提出兩人的名字,也有可能是想營造一個空間讓讀者更易於代入其中。
至於兩人為甚麼認不出耶穌來,有學者認為有可能是因當時他們正往太陽下山的西面而行,所以被落日的餘暉影響了。不過,也許他們的經歷正反映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因個人或其他因素而不能認出耶穌來。反思自己,我們能認出耶穌嗎?我們又能否幫助他人認出耶穌呢?
2. 路上的對話(v.17-27)
在這段對話中,耶穌首先以關心他們所討論的事來打開話匣(24:17),之後引導他們講出自己的煩惱(24:19)。耶穌先以樂於聆聽的態度去接近他們,使對方感覺被尊重,也有助自己認識對方,是一種關心別人的基本技巧。在對話中,反映出兩人目睹了在耶路撒冷發生在耶穌身上的事,不過,他們並不明白,因為這些事的發生,都在他們的意料之外,也可以說是超過一般人的理性思維所能明白的,所以,耶穌重新將摩西和先知的教導指教他們,好讓他們以新的思維角度來認識耶穌是誰。同樣地,很多人未相信耶穌,其實不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而是他們對耶穌有一知半解或誤解,以致未能相信。作為基督徒的,我們應學習耶穌先去聆聽他人的疑惑,之後才慢慢由頭到尾詳細講解,才是對症下藥。這亦代表了我們應該認真地學好聖經的教導,才是幫助人認識耶穌的基本功夫。
3. 以馬忤斯的晚餐(v.28-32)
湯姆賴特主教(N. T. Wright)提出,如果那兩人是革羅罷和他妻子馬利亞夫婦二人,這一次耶穌跟他們的晚餐,對比在創世記所記載的人類第一次進食,即女人與男人摘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來吃的事件,這次在以馬忤斯的晚餐就好比在新的創造裏的第一次進食,這新的創造,就是始於耶穌基督的復活。在創世記那一次的進食之後,人類便陷入失落、敗壞和死亡之中;但上帝全新的創造給人類帶來了希望、美善和生命。這晚餐顯示了只要人願意接觸耶穌,耶穌就會讓他們看見。邀請別人一起進餐是表示歡迎別人,也是表達和好的方式,因此也可以作為讓未相信耶穌的人初次認識耶穌的一個場合。
4. 回程返耶路撒冷(v.33-35)
兩人認出耶穌後,便被喜樂和興奮充滿了他們的心,所以他們急不及待馬上回耶路撒冷去告訴十一位門徒。這反映了人在生命中真的遇到耶穌後,他的喜樂必定從心裏發出,並且自然地會想與其他人分享這份喜樂。
這樣看來,人相信耶穌,除了基本上要認識耶穌是誰以外,也須在經歷中與耶穌相遇,才產生從心裏發出的喜樂,並有強大的動力與他人分享這份喜樂。耶穌藉今天這段福音已親自作了榜樣,教我們怎樣與人接觸和分享信仰。是否願意去學習和嘗試,以致能有所經歷,就是我們每一個人對主的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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