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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復活期第七主日(升天日後主日)
 

約翰福音 17:1-11

作者 : 陳榮豐牧師

本主日的福音經課是在約翰福音中被稱為「耶穌臨別講話」(13-17章)的最後一部份,又被稱為「大祭司的禱告」。耶穌在13-16章,向門徒宣講了:「他將被出賣」、「頒下新的命令—彼此相愛」、「彼得(門徒)不認耶穌」(13章)、「你們不要心裏憂愁—他是道路、真理、生命」、「賜下聖靈」(14章)、「耶穌是真葡萄樹」、「信徒將受世人的憎惡」(15章)、「聖靈的引導」(16章)等。
因此,本主日福音經課17章第1節:「耶穌說了這些話,就舉目望天」。「這些話」並不是輕忽的交代,而是承載着耶穌臨別門徒前的萬分叮囑。耶穌「舉目望天」的禱告說「時候到了」。在約翰福音的2章4節;7章6、8、30節;8章20節,耶穌提到時候還沒有到,直至12章23節開始,耶穌預言將要被害面對死亡,而他來世上的目的—「步向十架之路」的使命,亦隨着17章的禱告也開始了。
在第2至3節中記載:「因為你曾賜給他權柄掌管凡血肉之軀的,使他把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這兩節經文,耶穌清楚地讓我們知道「永生」是甚麼?永生不是簡單地「永恆的生存」,並沒有終結、永生也不是永遠活着。耶穌說,永生就是認識上主、認識耶穌基督。正如猶太傳統中「認識」所指的不是頭腦上的知識、認知層面的內容,創世記4章1節中:「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同房」這個詞語在原文中就是「認識」一詞。因此猶太文化中「認識」一詞所指的是身體、精神與靈性的親密關係,而永生就是與上主、我們的主耶穌,建立親密的關係。
若我們細心看看福音經課所載耶穌的禱告,不難發現禱告的內容與約翰福音的序言有所呼應:再一次強調父與子的關係,子如何道成肉身、在人的中間,使人得見他的榮光。在這禱告中,「榮耀」這詞語不斷重複出現。其實在整部約翰福音中「榮耀」所指的,除了是耶穌的一言一行,及 1-12章「神蹟之書」(book of Sign)他的神蹟彰顯了他的身份與大能力外,耶穌所宣講「榮耀」的時候,核心所指的其實是他的釘身十架。他在十架上將上帝的愛與救贖彰顯,而他從死裏復活,戰勝了死亡與黑暗,使主的名與能力得以完全顯明。
6-8節:「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把你的名顯明給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把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現在他們知道,你所賜給我的一切都是從你那裏來的;因為你所賜給我的話,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賜給」、「顯明」、「領受」、「知道」、「遵守」是理解信仰的腳步。上帝的賜予與顯明,使我們領受、知道、並實踐遵行,而我們的遵行,又讓上帝的賜予顯明世上。基督教是一個與上主親密契合,又是知行合一的信仰。
最後,耶穌在本主日經課中第11節,清楚地為門徒向上主祈求的是「保守他們,使他們像我們一樣合而為一」。當聖父的名就是基督的名,而信徒就是跟隨基督之名的群體,「合一」對我們又有何意義呢?名字在猶太文化中,是生命的源頭,聖父與聖子彼此共融,同享尊榮,那麼門徒間又能否因為跟隨基督,披戴主名,而彼此共融、同辱同榮呢?「合一」的意義,或許在提醒我們,我們能否在彼此信徒間分享主名,因為你和我都源於同一位生命的主。而「合一」亦提醒你我的言行,又有否同樣地奉同一位上主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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