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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日 (五旬節)
 

約翰福音 20:19-23 (或) 約翰福音 7:37-39

作者 : 劉子睿牧師

本主日的福音經課當然不能離開聖靈這主題!在聖靈降臨日甲年經課表亦列出可以選讀約翰福音7:37-39,同時配合教省政策文件講道系列,本主日的福音經課也回應了一個十分核心的課題:「教會是甚麼?」
教會的根基是耶穌基督,這是絕對不容置疑的!今天的福音經課,卻是要豐富我們對教會的了解;因為一方面我們肯定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而另一方面我們同時要經歷復活的主賜下聖靈,並且差遣我們進入世界,去實踐上主交託我們的使命!
教會不單是一個組織,她更是滿有活力的一個信仰群體!不過本主日的福音經課提醒我們,這個信仰群體最起初人數並不多,兼且是一個畏縮恐懼群體,「門都關了」(約20:19),封閉自保的心態躍然紙上!我們再看深一層,便會清楚發現這不是終局,因為復活的主衝破了門徒心靈的枷鎖,即使「門都關了」,復活的主依然來到門徒中間,賜他們出人意外的「平安」,這平安並不像世人所賜的,乃是要讓門徒不會憂愁和膽怯(參約14:27)!
值得我們留意的是復活的主不單賜下平安,並且還要差遣門徒和讓他們領受聖靈(約20:21-22)。特別當今天我們要反思「教會是甚麼?」之際,這段經文清楚地指出信徒群體是一個被差遣的群體,而這群體不是憑藉自己的能力去完成使命,這群體是要領受聖靈,才可以得着能力(參考路加福音24:49及使徒行傳1:8),來實踐使命。
聖靈的能力,並非強權盛勢的能力;聖靈的能力,乃是結出聖靈果子(加拉太書5:22-23)的奇妙能力,也是讓司提反可以謙卑地在信仰群體中服事(使徒行傳6:1-5),面對死亡亦不畏懼和表達寬恕(使徒行傳7:55-60)的奇妙能力;換句話說,這就是基督愛的能力。
今天教會若要實踐上主交託我們的使命,願意接受差遣進入不同的群體去彰顯上主的國度,我們是憑藉甚麼呢?約翰福音20:23其實某程度上是復活的主賦予教會權柄,去宣告上主的寬恕和赦罪,並且也宣告對罪的審判。不過教會作為蒙恩的一群,絕不是高舉本身是處於優越位置去審判,審判的乃是上主,鑒察人心的乃是聖靈,教會有責任去宣告,卻並不代表教會可以免於被審判。
湯樸威廉(William Temple)大主教在《讀約翰福音劄記(全集)》中對20:23有以下的論述:
「門徒的團體就是基督的身體,既然藉着基督所吹的氣而充滿了聖潔的權能,就能承繼基督的大業而宣布上帝赦罪的福音。」(見中譯本頁五四九)
同時對聖靈臨格於門徒當中,他又提醒我們說:
「靈能最顯著的表現是使人繼耶穌之後,而將性命犧牲;這樣的犧牲老是(附帶的)有審判的作用(約3:17-19。)」(同上頁)
教會的本質和使命是藉着聖靈去宣告上主的憐憫和寬恕,當需要帶出對罪的審判時,教會不能忽略要為上主憐愛的罪人隨時預備作出犧牲,因為我們的主正是為每一個被罪捆綁的人來到世間,獻上自己來使人與上主和好。今天當我們再一次去思想聖靈降臨的時候,讓我們一起被聖靈感動,願意為着宣告上主的恩典而學習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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