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9:35至10:42講及耶穌授權予他的門徒並差遣他們出去,即有關門徒使命的主題;本主日誦讀的馬太福音10:24-39是其中的兩個小段落,分別包括了10:24-33耶穌呼召門徒要有勇氣地認信,及10:34-39作門徒的代價。依照上文下理,這段福音的內容是耶穌對他的十二位門徒所說的話。若從福音書成書的角度來看,這段落相信是作者為鼓勵第一世紀的門徒而寫的。
馬太福音10:24-25是將上一段轉折至下一段的接駁,如此完結了之前講及門徒將要面對的迫害(10:16-23),並引入鼓勵門徒的說話(10:26-33)。10:24-25兩節經文以智慧箴言的表達方式講出耶穌和門徒分別的角色,也表示了在門徒訓練中,「唯有耶穌是老師」這基本原則。
新約學者大都相信10:26-33的內容,是回應第一世紀耶穌的門徒所面對的處境。那時的門徒主要是猶太人,他們原是猶太教的一分子,並且沒有打算離開猶太人的信仰,就正如耶穌自己,亦一直沒有離開猶太教;不過,由於門徒在猶太人群體中,傳講耶穌就是預言中的救贖主,所以,他們成為了在猶太教裏面的一種新勢力。因此,在之後的一段日子,當時猶太教的領袖就逼使這些耶穌的門徒作出抉擇:
一、就是他們放棄耶穌的信仰。如果他們這樣做,就可以繼續留在猶太教,亦即可以繼續連繫於整個猶太人群體;或
二、如果他們繼續相信和傳講耶穌的話,就將會不斷地受到猶太人的咒詛;換句話說,這等同於要逼他們脫離猶太教,亦即是要趕他們離開猶太人的群體(excommunication)。
因此,為了要鼓勵這些面臨被趕出猶太人群體的耶穌門徒,並要肯定他們有着耶穌賜予的使命和權柄;福音書作者藉這段經文去鼓勵門徒,雖然他們面對同胞或家人的逼迫,但是不用懼怕(10:26,28,31),因為天父是掌管一切的主,凡勇於在人面前承認耶穌為基督的,天父也必認他(10:29-33),最終他必得着從上主而來的性命(10:39)。
這段福音中的10:35-36,作者借用了彌迦書7:6(其中把「兒子」改為更概括的「人」),用來表達耶穌的門徒在當時(或將會)遇到的情況,其實他們面對的處境,就像先知所描述上主審判的日子將要來到一般。不過,作為耶穌的門徒,可以學效彌迦先知一樣仰望上主(彌7:7)去面對困難的日子。如此,福音書作者激勵門徒不要懼怕逼迫。從上述角度去理解這段經文,會看到這經文是因當時處境的需要,而有較為特殊的表達。
我們都是耶穌的門徒,都是被耶穌所差遣去為他作見證,有耶穌給予我們傳福音的使命。每一個基督徒都是這一段經文的對象。這段經文並不是叫我們主動地或無故地與家人衝突,而是提醒我們無論在任何處境之下,不要怕犧牲和困難,總要把耶穌基督放在生命中的首位,這就是背起十字架跟從耶穌的意思。所以這段經文講出了關乎我們生命中的優先次序的問題。
現今在香港的基督徒,雖然較少機會遇到因信仰緣故而受逼迫,不過,藉着這段福音,我們可以思想一下:自己是否願意為耶穌犧牲?也許不說是犧牲生命那麼嚴重,我們會不會願意為耶穌犧牲一些東西,例如是才能、時間、金錢等?究竟耶穌基督在自己生命之中是哪個位置呢?
若我們認真地去反思上主給予自己的恩典,可能都會發現自己不但未向上主感恩,更加是未預備好為主犧牲。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生命,是犧牲的生命;今天這段福音就提醒我們:要有着願意犧牲的精神,才稱得上是耶穌的門徒。教會未來的發展,是每一位信徒都有份的,因為教會的使命,就是每一位信徒的使命,盼望我們都願意為主耶穌犧牲,不單在口頭上,亦在行動上,盡力去履行作為耶穌基督門徒所當盡的本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