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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十四主日
 

馬太福音 18:15-20

作者 : 張樹萱牧師

「有人的地方,就有人的問題」這個道理大家都會明白,耶穌就透過今日的福音經文,向我們提示弟兄姊妹相處之道,也向我們進一步展現示天國的影像。
耶穌一開始就作了一個假設,就是「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這裏假設「真」的有人得罪了你。這也是很正常的想法,我們大部分時間,都只會覺得別人對自己的行為要負全責。別人對我們的「不恭不敬」,「無理要求」或是一些「惡言惡行」,都是對方的不是和「得罪我」的證據。
信徒相處之道
1. 「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要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
耶穌認為「兩個人」的問題,先嘗試「彼此溝通」和「互相傾聽」。在很多情況之下,我們都只會憑着自己的感受和主觀分析,就斷定一件事情或別人行動的動機,其實這是非常危險的。耶穌盼望我們彼此「修和」,鼓勵我們互相坦白,要向對方講出「他的錯處」,你的感受和對你的影響。很多問題如果大家能夠真誠對話;溝通體諒一下的話,就有解決的機會。這點可能也就是保羅在以弗所書4:15提醒信徒相處相交之道:「我們反而要用愛心說誠實話。」
2.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因為『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
耶穌提示第二步可以做的,就是當問題較嚴重,互相都有情緒,彼此未能冷靜處理問題時,可以帶第三者來彼此相討。這次會面的目的,在於「復和」和對「指責」的真實提出理性分析,盼望大家放下個人意思去探討事情。意思就是不能單靠某一方面說對方的「不是」就成立,要讓對方有解釋的機會,同時也讓第三者表達他們的不同意見,客觀地分析和了解事情,給雙方一些適切的疏導,讓大家可以有下台階。在我過往的經驗中,很多時候雙方爭執的終極原因,就是對彼此間的尊重和被重視,讓彼此能夠有適當的下台階,往往就是解決困難的最佳辦法。
3. 「他若是不聽他們,就去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
這句說話在理解前先要清楚一點,就是耶穌在講這些說話的時候,基督徒「教會」還未正式出現,所以應從希臘原文原意來解釋「教會」。「教會」一詞是指「在群眾中被上帝呼召出來的一群人」。如此看來,耶穌將整個信仰群體都帶進來,作為這「是非」的最後裁決。顯示出這件看來原本是個人的事,對整個教會群體都帶來了衝擊。(事情真的有這麼嚴重嗎?)今日,我們會把個人的恩怨帶到教會中嗎?我們又能否體會保羅在信徒群體中互為肢體的意思呢?「假如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假如一個肢體得光榮,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哥林多前書12:26
教會的權威就是信徒的責任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耶穌將這判斷誰是誰非的權力交託教會,並非說這「信徒群體」可以裁決一切,掌握人「被接納」或「被拒絕」的大權。相反,對這些暫時因「過犯」而離開的信徒,耶穌並不是要我們放棄或拒絕他們。還記得耶穌對門徒的要求,他自己如何對外邦人和稅吏嗎?就是要向「外邦人」傳福音和宣揚上帝的慈愛;親自和接納那些被視為罪人的「稅吏」。耶穌在路加福音5:31-32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不是來召義人悔改,而是召罪人悔改。」
所以耶穌一方面支持信徒對一些暫時被群體認為是不能接受的人加以難阻,但同時要我們需要好好的跟進他們的境況,為他們懇切的祈禱,盼望早日「贏回你的弟兄」!對於這些事情,我們應該保持信心,因為耶穌應許那些從人群中被上帝的愛所吸引和呼召,憑信心依靠上帝的人應許說:「我又實在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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