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個主日馬太福音廿一章23-32節中耶穌被祭司長和長老質問他教導人的權柄從何而來,耶穌就以兩個兒子的比喻,以大兒子比喻那些原先不聽主道而犯罪的稅吏和娼妓,他們原被鄙視而被律法認為不能進天國的,但因聽了施洗約翰的悔改之道(三1-12)而悔改,就如大兒子懊悔重新入葡萄園。相反,祭司長和長老是資深的宗教領袖,理應是服從上主,但卻不悔改(不信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就如小兒子般,拒絕進入聖子所彰顯的天國,從而暗指祭司長和長老更沒有「權柄」(23-24, 27)去知天國的事。
本主日承接兩個兒子的比喻,耶穌再以另一個比喻來表述他的「權柄」。
再一次,耶穌以「葡萄園」為背景,因以色列人傳統認為自己是上主的葡萄(約十五1-17)。開墾者(一個家的主人)是上帝,園戶(租用者)就是歷代的以色列人信仰領袖,而之後主人外出,寓意上帝將恩典的傳承交給這些領袖(33)。
之後,上帝派僕人收葡萄。僕人即是歷代的先知(34)。然而,一眾僕人被打走和被殺,再之後也如是(35-36),就如歷代以色列人對待先知一樣。後來,主人派兒子去,希望園戶因為知道那是主人的兒子而尊敬和服從他(37)。這兒子,就是比喻耶穌自己。
誰知園戶(即信仰領袖)以為兒子(即耶穌)會搶去他們的地位。為甚麼?因園戶們(信仰領袖)以為葡萄園(上帝的恩典)是自己獨有(38),故此將他殺了,並扔出葡萄園(即不當耶穌是以色列人,而耶穌往後被釘十架,在法律上是被視為剝除了所有身份)(39)。
有別於馬可福音十二章1-12節和路加福音廿章9-19節耶穌直接指出主人會除掉園戶,馬太福音則讓祭司長和長老回答主人應怎樣對待園戶(40),而祭司長和長老真的答要「除滅」,並轉給會按時交果子的園戶(41)。接着,耶穌就以詩篇一一八篇22節去回應他們—主就是被匠人棄(園戶,即祭司長和長老)的石頭(園主的愛子,即耶穌基督),但這石頭就成為了聖父建立新教會的基石,就是耶穌基督,而基督的權柄就是從聖父那裏來(42)。因此,耶穌的權柄和教導,是對不認主的人的末日審判(引伸至廿七章25節,當時的人話將殺耶穌的報應歸在子孫身上)(43-44),而上主建立的教會的恩典,將由願意將上主赦罪之恩向外傳開的信徒承接(包括外邦人)。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是不和的群體,但因着耶穌對他們的暗諷,都一起想捉耶穌,表示整個舊有的宗教利益群體都一起敵對耶穌。然而,他們都不敢捉拿他,因城內的人認為耶穌是「先知」(呼應廿一章11節)(留意,「先知」的意思並非「預言家」,而是上帝話語的宣告者,呂振中譯本聖經譯為「神言人」)(45-46)。當然,可悲的是,群眾後來因覺得耶穌並非他們心中的救世主,而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一起將耶穌推向被釘十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