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島教區 東九龍教區 西九龍教區 澳門傳道地區  
 
 
主頁  |  聯絡我們  |  網站地圖     Eng
 

 
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基督領洗日(顯現期第一主日)
 

馬可福音 1:4-11

作者 : 鄧翊匡牧師

本主日為「基督領洗日」,經課選自馬可福音1章4-11節。很多信徒都會問:「為何聖子都要受洗?無罪的他,為何要行悔改的洗?」
經課一開始就介紹了為基督施洗的人物—施洗約翰,而他施行宣講的,是「悔改的洗禮」(4)。正常來說,沒有人會到了無人煙的曠野開佈道會,但施洗約翰卻這麼做。更重要的是,經文中記載「猶太全地和全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裏,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裏受他的洗」(5)。或許,作者想表達這群願意千里迢迢、忍受暴曬忍渴的信眾,都渴望得到一份被上帝接納的愛,因此大家都預備了悔改的決心走向曠野。而我們從福音書其他地方,都看到耶穌經常往曠野安靜和禱告(一35、45,六31-32、35)。
接着,作者描述施洗約翰的裝束「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6),都讓當時的信徒一聽就會聯想到他們歷史上其中一位偉大的先知,被耶和華吩咐膏立新王(王上十九15-16)和被接升天的以利亞(王下一8、二12)。
經文並沒有在此就結束。對於當時的人來說,他們的罪能藉約翰的施洗得以赦免,已經是大大的恩惠,而有這份權柄的施洗約翰,無疑已成為眾人的敬仰對象。但,作者跟着描述施洗約翰在曠野中最重要的教導:「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彎腰給他解鞋帶也不配。我用水給你們施洗,他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7-8)。
在這裏,約翰當時的聽眾,以及福音書作者心中的讀者群,都會問:「甚麼是以聖靈施洗」。在第10節,我們看到耶穌受了約翰的施洗後,聖靈就降臨在他身上(10);之後,聖父稱耶穌為「愛子」(11)。這個情境,就彷似先知以利亞的繼承人先知以利沙膏立以色列王耶戶的情境:當膏油倒在耶戶頭上時,以利沙就對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膏你作耶和華民以色列的王』。」(王下九6)。由此可見,膏立新王的不是先知,而是上帝;立王的「聖旨」,不是出於先知,而是上帝透過先知的口去宣布,立此聖旨者都是上帝。同樣,耶穌受洗,聖靈如膏油膏於耶穌,接着聖父宣告,耶穌就是他的愛子,即在天國中與他共享尊榮的王(可十二35-37)。這裏並非說耶穌在受洗那刻才成為上帝的兒子,而是回應第8節「他(耶穌)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聖父的兒子與他一樣都是王,那麼耶穌為我們所施的洗,就如聖父上帝藉約翰施洗耶穌般,聖靈如膏油膏我們,我們就成為上帝的兒女。因此,耶穌以聖靈所施的洗,不單是洗淨人的罪,更重要是我們和上帝親密關係建立的聖旨頒布,而且是如有血緣關係的父子般,是永恆不變的。
因此,聖子不是因為有任何「欠缺」而需要受洗。反之,基督的領洗,是將洗禮的意義圓滿了。當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如父子關係時,那就不會因為任何「欠缺」而失去這段關係。所以,當牧師以主之名為我們施洗時,我們就成為上帝的兒女了,永不改變,直到永遠。
今天,我們因種種原因,有時也會不願在別人面前承認耶穌是我們的救主。在記念基督領洗日時,我們這群奉主的名受洗的人,在這個境況中,如何持守與上主所立的約,有勇氣承認他是主和救主?聖靈降臨在我們身上,我們又如何回應聖靈的感動,回到上主的懷抱中,做他所照顧的兒女?

上一篇經文淺釋   返回   下一篇經文淺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