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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聖靈降臨期第廿二主日
 

馬可福音 10:35-45

作者 : 劉子睿牧師

本主日的福音經課相信大家一定不會陌生,因為每一位曾就讀聖公會小學的朋友都不會忘記我們(筆者畢業於聖提摩太小學,在這裏向校友們揮手)的寶貴校訓:「非以役人,乃役於人」;校訓的出處,便是本段福音(相關經文可以參考馬太福音20:20-28)其中一節:「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十45,參太20:28),而校訓的精神,就是本主日福音經課的精髓所在!
其實有關「作眾人的用人/僕人」(十43, 44)的經文,並不是本主日福音經課所獨有,我們可以同時翻閱馬可福音9:33-37,便會發現原來聖靈降臨期第十八主日的福音經課,所關心的課題和本主日福音經課的核心要義,是非常接近,為甚麼門徒和耶穌會如此關心這個範疇呢?門徒所爭論的和我們今天所掙扎的又是否相近呢?耶穌給予門徒的教訓又對我們有怎樣的啟迪呢?
在馬可福音9:33-37這一段經文中,門徒在路上彼此爭論誰最大;來到10:35-45,耶穌和門徒正一步一步接近耶路撒冷,耶穌更加第三次預言「人子」將要受難和復活(10:32-34;參太20:17-19及路18:31-34),可是就在這緊張的時刻,雅各和約翰卻來到耶穌面前(留意馬太福音20:20是說他們的母親和這對兄弟向耶穌叩頭來「求他一件事」),他們期望當耶穌得著「榮耀」(10:37)時,兩兄弟可以分別坐在耶穌的右邊和左邊!他們三人究竟是要求甚麼呢?
或許馬太福音中二人的母親的說話來得更加直接,她對耶穌說:「在你的國裏,請讓我這兩個兒子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太20:21),很明顯這位母親不是天真地想像耶穌和門徒在玩「猜皇帝」遊戲,而是老實不客氣地希望耶穌在得王位時,能夠給予她的兒子僅次於帝王的最高位份,擁有權力、尊貴和名譽!撫心自問,今天我們在努力向上的時候,心裏所想的,和雅各、約翰及他們的母親所渴望的,其實又有多少差別呢?
耶穌在第三次預言自己將會受難及復活之後,發覺門徒的期望仍然是追求世間的權勢和名利,經文沒有說他立刻勃然大怒,也沒有說他因此便放棄了這些門徒,經文告訴我們,他語重心長地對門徒(相信也是對我們今天聆聽或閱讀這段福音經課的一群)說:「我所喝的杯,你們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可10:39),耶穌所說的杯,乃是苦杯,是他在客西馬尼禱告時所說的;按馬可福音14:36的記載,他如此禱告:「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是照我願的,而是照你所願的。」
在耶穌的心裏,他明白苦杯的意義,因此在回應雅各和約翰的請求時,他首先強調:「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10:43,44),耶穌自己便成了受苦的僕人,不單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10:45)!他的杯是捨棄自己的生命,我們今天自稱為基督徒的一群,又預備喝怎樣的杯呢?
我們今天的價值觀,很容易被外圍的氣氛影響,一不醒覺便會跌入爭奪名利的漩渦中,不斷向上爬而忘記了本身是僕人的身份,所以我們要時常互相提醒,「非以役人,乃役於人」,這才是真正王者的身份,求主憐憫我們,幫助我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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