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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顯現後第三主日
 

路加福音 4:14-21

作者 : 梁麗娥牧師

根據《路加福音》的描述,耶穌在約旦河受洗以後(3:21-22),便在曠野受到魔鬼的試探(4:1-13),然後他回到加利利境內,正式開始傳天國的好消息,在各會堂裏教訓人(4:15)。今天的福音經課(4:14-21)描述有一次耶穌在安息日到自己長大的地方──拿撒勒(4:16),在會堂裏教訓人,這篇幅之後緊接的4:22-30,內容包括了耶穌在會堂說的教訓和眾人的反應。後來的4:31-41則描述耶穌到加利利的迦百農,他在那裏不但於會堂教訓人(4:31),又使被鬼附的和生病的得醫治,聖靈的能力表現於他的教訓和醫治(行動)之中,充分表明他滿有聖靈的能力(4:14)。
聖經學者雖然不能完全確定在耶穌時代的會堂聚集安排是怎樣,不過一般相信在普通的安息日聚會,是會先祈禱,後誦讀律法書,再誦讀先知書。一般來說,在會堂中誦讀聖經的人,都是有相當學問的。從4:16的描述,耶穌除了頌讀希伯來文的經卷外,他亦用當時日常語言亞蘭文來向人講解經文的意思,如此在頌讀經課後有釋經時間(參《尼希米記》8:8),這樣的模式相信成為了之後基督教會崇拜禮儀的藍本。
根據4:18-19的內容,耶穌讀的經文源出於《以賽亞書》61:1-2及58:6,之後他只說那段經文的內容今天應驗,表示這些事都要成就,不過他沒有直接說自己就是先知預言的那一位彌賽亞(4:21)。從他所宣讀的經文來看,作為是上主膏立的彌賽亞,他要做的事工,除了以口來宣講好消息外,還有:
(1)使「被擄的得釋放」:這裏「釋放」的原文在《路加福音》中只曾用於對罪人的寬恕。不過在耶穌的言行來說,例如他使跛子走路、趕出污鬼,也是讓人從身體上的限制中釋放出來。
(2)使「瞎眼的得看見」:這是《以賽亞書》中常用以表達上帝對以色列所應許的拯救之來臨(參《賽》35:5;42:6-7)。《路加福音》也記載了耶穌使盲眼者得以重見光明(例:《路》7:21-22;18:35-43)。
(3)使「受壓制的得自由」:這是《以賽亞書》給予以前被擄的以色列人盼望的信息。在耶穌時代,這信息是被羅馬人統治的猶太人的安慰和盼望。不過,耶穌要給人的自由,是指他宣告上帝國的來臨,凡願意以他為自己生命之王的,都不再被罪惡、苦難所壓制,因為他是勝過一切、勝過死亡的主。
至於「上帝悅納人的禧年」,是指以色列人每50年所過的一次禧年(《利未記》25:8-55),在這一年,為奴的將重獲自由(例:《耶利米書》34:8-10),若有人之前因欠債而失去產業,這時他的產業應予歸還。宣告禧年的來臨特別對於貧苦大眾的以色列人,絕對是一個大喜的信息。
昔日耶穌說先知所預言的都應驗了,如今我們說上主的救恩今天應驗了,那麼,今天誰是被主所差派的先知呢?當我們以今天的祝文祈求上主「使我們欣然接受救主耶穌基督的呼召,去向萬民傳揚他拯救的好消息,使我們和全世界都能看見他所行的奇事的榮光」,這就代表了你和我都是被主所差派的。人要聽到先知的聲音,不能單用耳朵,還用眼睛、用心。因此,我們傳揚主救贖的好消息,也不能單靠口講,還要在生活上行出上主的愛,以致人能藉我們的言行和生命,能在自己的生命中與主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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