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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 > 經文淺釋 - 復活期第三主日
 

約翰福音 21:1-14

作者 : 劉子睿牧師

本主日的福音經課,可說是緊接上主日的福音經課,仍然是約翰福音中對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的記述。按約翰福音廿一章14節,這是耶穌第三次的顯現。

 

這次顯現的特色是在一個很有意義的地方,和合本稱之為「提比哩亞海邊」(約廿一1),與約翰福音六章1節相對照,便是加利利海。在約翰福音六章中,耶穌渡過加利利海(提比哩亞海),在那裏用五餅二魚餵飽了群眾,並宣告自己就是生命的糧(約六35)!同樣在這個地方,又被稱為革尼撒勒湖(路五1),耶穌不單指引西門彼得打魚,並且滿載而歸(路五4-7),並且呼召西門彼得來跟從他(路五8-11),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約翰兩兄弟(路五10)。

 

上述一連串的事情,在今天的福音經課中,某程度上都重演了,雖然細節有不同,但是非常肯定的是門徒若果停下來細想,便很自然地會聯想到過去耶穌和他們一起時的種種生活片段,帶來非常大的震撼,復活的主不單在他們中間,並且對他們有相當明顯的提醒!

 

首先,這段記載清楚地提到耶穌向西門彼得、多馬、拿但業、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約翰,並兩個門徒(沒有提名)顯現(約廿一2),不過比較值得深思的是整段的記載,核心人物乃是西門彼得,而更加令人費解的是西門彼得和其餘六位門徒說:「我打魚去。」其他六人便和他一起去打魚(約廿一3),為甚麼呢?如果約翰福音廿一章的內容,是按時序排在二十章之後(即上兩主日的福音經課),門徒不單已經見過復活的耶穌,並且接受差遣和領受聖靈(約二十21, 22),卻為何在西門彼得帶領頭下,那樣自然地重操故業呢?甚至當他們整夜捕魚,完全沒有收穫,及至天快亮時耶穌站在岸上,他們又不知道他是誰,這一群門徒究竟出了甚麼問題呢?

 

一連串的疑問,經文本身沒有提供絕對答案,但卻帶給我們更多思考的空間。我們不要穿鑿附會,只是從其他福音書(特別是路加福音)來作參照,我們可以理解門徒在認出復活後的耶穌是有一定困難(路廿四16),並且他們對復活的信息有懷疑!(路廿四22-24)另一方面約翰福音廿一章中門徒已經見過復活的耶穌,卻仍然去打魚,他們的信心是否太小呢?

 

或許我們可以大膽地推測彼得並非不信,而是他未能接受自己,最少他仍然不容易忘記三次不認主的錯失,其他門徒亦感到羞愧,他們在彼得的「領導」下,一起重操故業!所以本主日的福音經課是展現出復活後的耶穌,再一次主動地走到最初呼召這群漁夫的地方,首先指引他們得到超乎想像的魚穫,然後為他們弄食物,與他們共進愛筵,這是一幅代表接納與寬恕的圖畫,再進一步是與曾經軟弱和跌倒的人同行,把他們帶到得力侍奉的起步點!

 

今天的教會又會不會像昔日的門徒般軟弱和跌倒,甚至忘記了起初蒙召的使命,像彼得及一班門徒,寧願「得魚」而放棄「得人」,並且連復活了的主耶穌也認不得?不過就算我們真是如此的不濟,復活的主耶穌仍然會主動地親近我們,更會為我們預備難以想像的「收穫」,和豐盛兼及時的「盛筵」,使我們重新得力,為愛而再起步去彰顯上主奇妙與恩典的國度。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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